买寿险保额并非越高越好,保险多少钱合适
人寿保险是一种以人的生命和死亡为保险对象的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死亡的,受益人可以参照下列程序完成索赔:报案(通过保险营销员或热线电话向保险公司报案、筹备索赔材料)→申请(通过保险营销员或前往柜面办理,递交索赔材料)→审核(理赔人员对收到的理赔材料进行初步审核)→保险公司调查(若初审中发现有异常情况的提起调查)→保险公司通过调查做出是否理赔的决定→(如有)支付保险金。
了解过后寿险理赔的程序,我们还需要了解的就是寿险理赔的材料有哪些?在寿险(身故)的理赔过程中,受益人一般需提交如下索赔材料:1)保险合同原件;2)寿险理赔申请书;3)受益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4)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被保险人身故证明书;5)如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受益人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6)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火化证明;7)保险公司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比如医院住院死亡的出院小结、抢救车死亡的抢救站相关抢救记录、门急诊病历等等。
寿险的保额是否越高越好?我们一起来看看专家们有什么样的意见,据小编了解的就是保险专家表示:多数投保人购买寿险的目的是通过死亡保险金的给付,使在经济上依赖被保险人的人在被保险人去世后,生活能保持与以前相仿的水平。因此,消费者购买寿险时保额并非越高越好,一般建议可通过计算生命价值和家庭需求相结合的方式来确定寿险保额。
其中,生命价值法则是以一个人的生命价值作为依据,来考虑应该购买多少保额的保险。在计算出生命价值后,被保险人还可适当考虑家庭需求情况,即当事故发生时它可以确保家人的生活准备金总额。具体计算方式是,将家人所需生活费、教育费、供养金、对外负债、丧葬费等,扣除既有资产,所得缺额作为寿险保额的估算依据。
如被保险人自杀身故,受益人是否还能进行寿险理赔?
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满两年后,如果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给付保险金。”在实际理赔过程中,寿险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后两年内自杀的,保险公司不会按照保险金额进行理赔,仅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若被保险人在两年后自杀的,保险公司需按照保险金额向受益人进行理赔。
尽管现行法规中可能存在蓄意自杀行为,但自杀意图持续两年并最终实施的可能性非常小。保险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受益人的利益。如果保险不是自杀的责任,受益人可能被保险人杀害。在人生的艰难处境中,这不符合保险的目的。而且,保险公司计算保险费的死亡率中包括各种死亡因素,自杀也在其中,若保险公司对所有的自杀都不赔付,则保险公司收取的保险费与其承担的给付责任是不对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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