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来解读重大疾病保险,怎么购买重疾险
常言说身体是革命的本钱,重大疾病保险是我们人生中必须要完善的保障,只有保障好我们的身体才能让我们没有后顾之忧。投保一份额度合适的商业重疾险,是个人和家庭抵御重疾所导致的财务风险的重要手段。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的日趋严重、社会竞争的不断加剧,普通人罹患重大疾病已出现低龄化趋势。某保险公司的数据显示,76%的重大疾病理赔发生在30~49岁之间,11.6%的重疾理赔案例甚至不足30岁。
这一阶段的中年人普遍处于事业的成长期和和收入的高峰期。一旦确诊重大疾病,家庭经济将遭受重创。而重大疾病的发生概率已经进入低龄化,乳腺癌、肺癌、结肠癌、甲状腺癌等发病低龄化趋势明显。投保一份额度合适的商业重疾险,是个人和家庭抵御重疾所导致的财务风险的重要手段。
近年来,重大疾病的发病率不断攀升,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投保重大疾病保险。那么,如何选择合适的险种呢?附加重大疾病保险能保障35种疾病,或许是不错的选择。
保险责任
重大疾病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在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下同),我们按附加险合同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继续有效,以后各期的年交保险费不再支付。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降为零,若有累积红利保险金额,累积红利保险金额继续有效并参加以后各年度的红利分配。
(2)若被保险人在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按已支付的保险费的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主险合同与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降为零,若有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和终了红利,我们按主险合同的约定给付其累积红利保险金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终了红利将以特别红利的形式给付。本条所述“已支付的保险费”指您根据主险合同与附加险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若发生减保,本条所述“已支付的保险费”将按减保比例相应减少。
(3)在任何情况下,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和主险合同约定的全残保险金不可兼得,即我们给付其中一项保险金后,不再给付另外一项保险金。
通过以上专家的解读,您是否对附加金泰人生重大疾病保险有了一定的认识呢?不论你是否购买附加金泰人生重大疾病保险都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及家人的险种,为你和您的家人增添保障。
以上建议仅供参考,投保时请与代理人联系设计符合你的投保方案。
还有一些投保人因疾病险的“兆头不好”而不愿意购买疾病险,这也是投保的误区。和保险公司其他险种相比,意外险、寿险、疾病险等保障型保险应是投保人首先要考虑的投保险种。因为一旦发生类似风险,将会给家庭带来巨大的经济冲击。在保障齐全的情况下再考虑万能险、分红险等理财型险种。保障型保险的作用是“雪中送炭”,而理财型的保险则属于“锦上添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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