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购买长期健康险,保险的犹豫期很重要
在犹豫期内,如果投保人认为该保险合同与投保人的需求不符合,可以解除合同,全额退保。保险公司一般最多只收取工本费。换句话说,犹豫期是给予投保人再决定和免责撤消的权利。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过了犹豫期退保,往往会按照正常的保单算第一年现金价值,损失会很大,因为保险公司需要提取各种费用。
1年及以下期限的短期个人健康保险产品可进行费率浮动;短期团体健康保险产品可根据投保团体的具体情况,对保险金额、给付比例、除外责任等产品参数进行合理调整。
目前,在我国人身保险业务中,健康保险和养老保险是两大主力险种,也就是老百姓最为青睐的险种。
从9月1日正式实施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首次明确规定:1年期以上的长期健康保险产品应当设置合同犹豫期,并在保险条款中列明投保人在犹豫期内的权利,犹豫期不得少于10天。新办法实施已一周,记者昨天分别采访已购买健康险和未购买健康险的市民各10名,其中仅有两名购买健康险的市民表示听过“犹豫期”一说,其他均未曾听说“反悔”还可免费。
据介绍,犹豫期是指投保人收到保单之日起10日内的一段时间,投保人可以无条件地要求保险公司退还保费,保险公司除收取最多10元的成本费以外,不得扣除任何费用。但对于投资连结保险,如在此期间投资账户的资产价值减少,减少的部分将由投保人承担。但很多保险代理人在推销保险时,往往会回避告知投保人的权利,这其中就包括“犹豫期”,在客户提出退保请求后,保险代理人有的借口说退保手续过于繁琐;有的甚至提出要扣一部分费用等。
此次《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相当于将这一做法以法律条文的形式予以明确,对广大投保人可谓是极大的利好。针对一些投保人不能很好利用“犹豫期”的问题,深圳保险同业公会有关负责人提出以下建议:投保人收到保险单后,一定要亲自填写保单回执,因为保险公司对“犹豫期”的认定,是以回执日期为起始日进行计算的;同时,投保人发现不妥,应尽快在“犹豫期”内与保险公司协商进行变更或退保,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现阶段,社会对健康保险的需求主要体现在:社保未覆盖人群尤其广大农村人口的住院、门诊医疗保险;高额医疗费用保险;社保规定范围之外的特殊检查、病种、治疗及用药的医疗保险;高收入者享受更高档次治疗及服务的医疗保险。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