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个人贷款保证保险(A 款)保什么?不保什么?
平安个人贷款保证保险(A 款)保什么?
投保人未能按照与被保险人签订的个人贷款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且投保人拖欠任何一期欠款达到保险单约定的期限以上的,保险人对投保人未偿还的全部贷款已支付保费及相应的利息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投保人拖欠任何一期欠款虽未达到前款所述的期限要求,但保险人有权提前向被保险人进行赔偿:
(一)投保人提供虚假资料或未按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二)投保人近亲属提供死亡证明证明投保人死亡,或投保人被宣告死亡或失踪的;
(三)投保人或其担保人被刑事立案侦查或涉及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或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扣划,造成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影响还款能力的;
(四)其他投保人或其担保人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影响还款能力的。无论个人贷款合同如何约定,保险人认定投保人的还款顺序为:
(一)先偿还已逾期部分的欠款,再偿还未逾期欠款;
(二)对已逾期部分的欠款,按逾期情形发生的先后顺序依次偿还。
平安个人贷款保证保险(A 款)不保什么?
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未经保险人同意,投保人、被保险人擅自变更个人贷款合同;
(二)个人贷款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第六条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但投保人逾期或拒不偿还贷款的外;
(二)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三)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四)地震、海啸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五)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恶意串通,损害保险人利益。
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除贷款已支付保费、利息以外的任何费用;
(二)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
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般情况下财产险有哪些赔偿范围?
1、保险人承担赔偿保险标的全部赔偿。全部损失分为两种,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实际全损即保险标的损失由保险人全部承担,推定全损是指保险标的损失已经发生但是并未达到完全损失的程度。
2、保险人赔偿保险标的一部分损失,保险财产损失未达到完全损失,按其损失程度给予一定赔偿。
3、保险人可能会赔偿一些费用,除了全损和部分损失,对于其他各项费用,保险公司可能会给予赔偿,包括施救费用,追债费用、诉讼费用等。
4、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的损失,这是指被保险人对第三方造成了伤害或财产损失,根据保险合同,保险人将承担赔偿责任。
财产保险对被保险人的赔偿有一定限度,购买保险时需注意保险合同规定的可赔偿范围。
综上所述,欠债不还已经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为了保障您的利益不受损失,投保一份贷款类的保险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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