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购新政策;限购后公积金还可以买吗
2017年我国多个城市陆续出台限购政策,东莞政府昨日也发布了新的限购政策,进一步调节房地产市场。《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明确了东莞限购的对象、调节、房屋交易转让等标准,东莞购房者须社保交满1年,否则无法购房。2017年东莞限购新政策是怎么样的呢?下文将为您详细介绍。
2017年东莞限购新政策
一、东莞限购对象
1.已有2套房家庭:在东莞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地或非本地户籍家庭;
2.非东莞户籍家庭:非东莞市户籍的家庭,无法提供2年内在东莞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税或社保证明的;
3.已有1套房的非东莞户籍家庭:已有1套房的非东莞市户籍的家庭,无法提供购房前3年内在东莞逐月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税或社保证明的;
4.人才家庭:非东莞户籍家庭,成员中有本科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并能提供东莞市工作单位和他以及前2年的内在东莞缴纳半年以上的社保证明的,可购买新建商品;二套房根据第二点规定执行;
5.补交社保或个税的,不能购房。
二、东莞限购交易转让条件
对于转让或交易房产的,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交易:不动产证满2年;
赠与转让:购房2年后再次买房。
三、东莞限购执行时间
2017年4月11日零时起执行。
东莞限购后公积金还能贷款买房吗?
不在限购范围内的家庭,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不过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公积金缴存满6个月;
2. 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3. 具有还款能力:申请人及其配偶所有贷款月供合计不得高于其家庭月收入的55%;
4. 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法有效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已支付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
5. 按照公积金中心的规定提供抵押、保证等形式的担保。
东莞限购政策通知原文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支持合理住房需求,遏制炒房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限购对象及条件
(一)本市户籍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继续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已有一套住房、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3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三)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成员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能提供本市工作单位劳动合同以及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半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的,可在我市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执行以上第(二)点规定。
(四)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予认定。
二、交易转让
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住房的(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以网签时间为准),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后,须满2年后方可再次购买住房;接受赠与的,须符合本市的现行限购政策。
三、执行时点
本通知自2017年4月11日零时起执行。执行时间点之前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的,或未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且已支付定金或首付款的(须提供定金或首付款电子进账单原件,对以现金形式支付定金或首付款的,不予认可),网上已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的,仍按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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