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还要交费,沈阳买保险小心“被续保”
原以为保障期限是1年,过期后保险合同会自动终止,没想到次年又被扣了保费。日前,国内一些城市纷纷发生了购买消费型保险,结果遭遇“被续保”的情况。
昨日,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发现消费型保险暗藏“自动续保”条款,稍不留神就会掉入续保陷阱。
保户遭遇“被续保”武昌的王女士为女儿购买了一份消费型少儿医疗险,保障期限为1年。因不能交现金,在签订投保合同时,王女士把工资卡账号报给了代理人。第二年,她不打算再续保了,可没多久保险公司又寄来了自动续保的保费发票。王女士想到曾收到过保险公司发来的短信,保险公司自圆其说:不回复“不”,就视为自动续保。“但短信内容并未明确说是自动续保,只说这份保险每年保费491元,这不是霸王条款吗?”无独有偶,沈阳的周女士也遇到同样的问题,自己的一张银行卡突然被扣缴了400元。查询后得知,款项用途是用于购买寿险。周女士回忆,2007年9月曾为两个女儿办理保险,投保期限为一年,每人每年200元,共计400元,于2008年9月到期。可保险合同已到期,为何还要扣费?对此,保险公司的解释是,目前的续保流程是,如果客户没有去办理终止手续,保险公司会视为愿意续保,直到客户提出书面申请为止。不申请就默认续保昨日,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沈城多家寿险公司,发现各保险公司对续保问题的规定各有差异。有保险公司直言,除非保户提前提出申请,否则合同期满会自动续保。不过,也有保险公司表示,只有保户在合同中约定自动续保,期满后才会续保,否则合同会期满终止。一位保险代理人介绍,从险种上来说,消费型保险主要为医疗险和意外险两种。“但很多客户都以为,短期消费险若不主动续保,合同会自动终止”。通常投保人会在保单上留下银行账号,这相当于自动转账程序认可,如果保险到期,客户没有去办理终止手续,保险公司会视为投保人愿意续保,在保险到期时会自动扣费。交保费最好设专卡提醒市民,投保时应看清合同,认真阅读保险条款,确认保险条款中的表述与保险业务员的讲解是否一致,是否符合你的需求,尤其要弄清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费缴付标准与缴付方式、保单现金价值等问题。
若不想续保,一定要向保险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否则,有些险种会自动扣到60岁—65岁,直到年龄超出投保范围。投保时不要提供工资卡账户,最好办一张专门交保费、需要主动存钱的银行卡。若账户上无钱,保险公司过了缴费宽限期仍未扣款成功,保单会自动终止。不过自动续保功能也有益处,尤其对消费型医疗险而言,很多险企都会二次核保,即某一年发生了住院赔付或慢性病等,就不能保证续保,但若有自动续保功能,即使发生赔付,保险公司也无权拒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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