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镇居民买医保拟多缴费将近50%
广州100多万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在缴费参加新社保年度居民医保时将发现个人缴费额比去年多缴50%至108%的费用。
昨日,广州市人社局起草了《关于调整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按照新的参保缴费额度,普通居民和老年居民每年个人参保缴费的额度分别从480元、500元均增加到1000元。调整后,参保人就医发生费用的报销比例将从70%提升至75%。据悉,广州就居民医保缴费额作出较大幅度调整的主要原因是该项保险参保人数不足,参保人住院率、门诊率较高导致居民医保基金当期缺口近两亿元所致。虽然通知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但在调整政策正式出台之前,办理新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的,将暂按调整后的新标准预收费,待正式文件印发后多退少补。
缴得少用得多每年缺口两亿据悉,广州居民医保参保登记人为258万,但去年的实际缴费人数仅138万,有120万居民应缴费而未缴费,这使得居民医保基金的共济能力下降。而实际参保缴费人数,在政策出台之初的2008年则达到188万,随后出现逐年下降,到2011年,流失参保人50万。而按照国家、省政府有关文件,对居民医保的保障覆盖面和保障待遇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大中专学生参保率需达到100%,其他居民参保率需达到95%以上,广州的实际缴费参保率刚刚超过50%而已。与此同时,居民们在参保问题上,还存在平时不参保、病时才参保的问题。直接表现为居民医保费用的刚性增长,实际筹资水平与实际消费水平的差距加大。上年度居民医保参保人平均费用达486元/人年,而人均筹资仅343元,人均缺口达143元,以此匡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每年缺口为两亿元左右(1.97亿)。按照现行政策,这些缺口需要财政进行兜底负责。
“实际缴费参保人数减少,但参保居民的住院率、门诊率却一直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统计显示,居民医保的参保人住院率为20%,平均门诊次数达38次。同期职工医保参保人住院率为8%,门诊为17次。”广州市人社局医保处处长张学文表示。初步预计新年度人均医疗消费将进一步增涨,其中,老年居民将高达2925元/人,非从业居民将高达1813元/人。“调整额度后可实现收支平衡”社会保险的可持续也是一个关键问题,而按照目前的基金每年2亿元左右的缺口来看,长此以往势必影响到整个政策的持续性。“医疗保险需采取个人缴费和财政资助相结合的方式筹集基金,不可能由政府包揽。”广州居民医疗保险分年龄人群实施不同的筹资缴费标准,目前,未成年、在校生为一档原来为每年80元,处于中间阶段的非从业居民为480元每年,老年人为500元。而在调整后,他们每年缴费参保的费用分别为120元、1000元、1000元,同时政府资助参保的标准也相应进行提升,但前两大人群的资助增加额度小于个人部分增缴额度。张学文表示,经测算,调整筹资标准后,加上进一步扩大居民医保参保覆盖面,可实现基金收支平衡。
“对于此前的居民医保基金缺口,由政府财政负责承担。将来平衡收支后,调整后的缴费、资助额度也不会再降下来了,出现基金结余较多情况后,将主要用于医保待遇的提升。”据悉,广州调整后的缴费标准与京、沪、津三市比较,个人缴费额最高,但政府资助额度处于中等水平。广州市人社局:大多居民可承受缴费上涨如此大幅度地提升缴费额度,对现有的参保人而言能否承受?会否导致新一轮参保人流失?张学文表示不会,在征求意见稿起草前,他们曾作过先期调查,结果显示90%以上的现有参保人可以承受。而8%左右的低保人员、低收入家庭成员及重度残疾人员等困难群体,个人应缴纳的居民医保费由社会医疗救助金资助缴交,个人不需缴费。“未成年人、学生的筹资标准提升40元每年,对于学生家长而言肯定是能够承受的。关键是学生家长们的参保意识一定要跟上。”
而对于居于未成年人、老年人之间的50万普通居民而言,筹资标准上调到1000元每年后,即便会造成相应的缴费参保压力,也可通过家庭共济的方式解决个人缴费资金问题。现有参加居民医保的非从业人员和老年居民,就有1/3属低保对象,个人无需缴费,1/3属农转居人员,有经济承受能力,还有1/3的保费就来源于家庭成员帮助。此外,广州还为灵活就业人员设计了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办法,该医保缴费额度要高,但保障比例也高且计算缴费年限。“对他们而言,无论从当期还是长远来看,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更加合理,当他们达到退休年龄,可享受不用缴费的医保待遇。建议其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张学文表示,现有的老年参保群体,他们有30%的住院率,这表明他们的参保要求比较迫切,他们解决参保费用的积极性是很高的。对于实在不能筹集个人缴费部分费用,又不属于政府全额资助群体的参保人,建议其选择时机参保。
按发展趋势,政府全额资助未成年人、老年人参保费用也是可以预期的。为何调整?医保基金每年缺口两亿据悉,广州就居民医保缴费额作出较大幅度调整的主要原因是该项保险参保人数不足,参保人住院率、门诊率较高导致居民医保基金每年缺口近两亿元所致。如何执行?暂按调整后新标准预收费虽然通知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但在调整政策正式出台之前,办理新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的,将暂按调整后的新标准预收费,待正式文件印发后多退少补。焦点问答记者问:大幅度地提升缴费额度,对现有的参保人而言能否承受?人社局答:调查结果显示90%以上的现有参保人可以承受。政策影响三级医院就医报销比例不变个人缴费额出现大幅调整,除政府资助的标准会相应地作出调整外,对于参保人就医时发生的报销比例(基金支付率)也将相应地上调5%。参保人在一、二级医院就医发生的住院和门诊项目基本医疗费用后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三级医院就医则不作调整。
据悉,根据规定,广州此前要求对于居民医保参保人的报销达70%,实际上,由于参保人多选择三级医院就医,且使用了医保自费药、自费诊疗项目,此前的居民医保参保人的报销比例约为63%左右。在作出调整后,报销比例将达到75%。具体而言,非从业居民和老年居民按三级医疗机构花费的55%、二级医疗机构花费的70%、一级医疗机构花费的80%的比例予以报销,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按三级医疗机构花费的65%、二级医疗机构花费的80%、一级医疗机构花费的90%的比例支付。中小学生参保改由学校统一办理征求意见还对中小学生参保方法进行了调整。
此前由街道办理中小学生的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政策难以及时宣传到位,通知难以发放到位,动员难以产生效果,中小学生的参保率逐年下降。“以学校有组织地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将大幅度提高中小学生的参保率,使这部分人群得到应有的基本医疗保障。2008年参保人数较高,正是采取以学校为单位登记、缴费。”张学文表示,从新的居民医保年度(9月1日)起,本市中小学生统一由所在学校整体(含享受公费家属统筹医疗的学生和农村户籍学生等)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在校学生个人应缴纳的居民医保费,按规定纳入学校代收费项目,统一由学生所在学校代收代缴。
原享受公费家属统筹医疗的学生参加居民医保后,待遇将有所下降,为此,广州市将制定专门办法,减小待遇差异。此外,由于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成员以及重度残疾等困难人员参保都是以家庭为单位参保,该类中小学生,同样以家庭为单位向街(镇)民政和残联部门申报统一办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于2012年7月20日至2012年7月29日期间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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