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寿险须知十大关键点
首先先了解以下两点基础问题:
1.选择合法的寿险公司。
这是所有一切的前提,同时也是选购其他保险产品时都应该注意的问题。消费者应当购买经批准在中国境内设有合法营业机构的保险公司的产品,在办理投保时,尽量到其营业场所查验其是否具有中国保监会或派出机构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谨防非法经营机构的保险诈骗活动。
2. 选择合格的代理人(营销员)。一名合格、负责、专业的保险代理人会为你选购到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带来很大帮助。《保险法》第119条规定:“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应当具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请注意检验代理人(营销员)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展业证书和身份证。
其次选购时要明确的几项重要问题:
3. 注意从“需要”出发,选择符合自身需要的保险。
这条看起来很简单,也似乎是很多人都懂的道理。但实际上却也常常被很多投保人所忽略。有的会过多听从“别人”的建议,甚至直接找别人的投保单来一份。有的只关注保险产品的某些利益部分,而忽略自身需求。事实上,当你选择投保时,第一个最应该问自己的问题就应该是:我需要什么?我想让保险为我分担什么?
4. 看清保险责任和免除责任。
在大致确定了自己想要购买的保险产品后,下一步要做的就是要彻底弄清您买的保险产品内容包括:保险责任是什么?责任免除是什么?怎么交费?如何获益?有无特别约定?这些问题都弄明白以后,有助于避免日后的保险合同纠纷,更有利于你选到真正适合自己的产品。
5.明确保险利益问题
在人寿保险中,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本人;配偶、子女、父母;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等,可由投保人为其投保。《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6. 填写投保单要如实告知如实告知是我国保险法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甚至受益人的要求。理由:保险法规定保险人尽说明义务,投保人尽如实告知义务。根据《保险法》第16条规定,若未履行如实告知业务主要有三种后果:(1)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2)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3)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7. 亲笔签名十分重要无论是投保单、健康声明书,还是其他有关文件,认真填写并亲自签名,不要随意由他人代签,以免今后出麻烦。
8.索要正式保费发票交付保险费时,注意索要保险公司出具的统一发票或其他证明并妥善保管。
9.注意保险合同生效时间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且保险公司签发保单时,保险合同才开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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