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重疾险应选哪种给付方式

挑选重疾产品时,最常见的两种给付方式是“提前给付”和“额外给付”,看起来同样都是给付,可这两者之间究竟有什么差别呢?买重疾险的时候,又应该选择哪一种才能实现保障利益最大化呢?今天咱就这两种给付方式来聊聊。
1、提前给付重疾险
通常以附加险形式出现,主险一般是寿险。投保该类保险,如果被保险人罹患重大疾病,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后,保险保额随之下降。寿险保额和重疾险保额共用,重疾赔付相应保额后,身故保额下降或责任终止。
凡是出现”提前给付“字样的重疾险,重疾一旦发生理赔,主险保额会相应减少。
2、额外给付重疾险
所谓的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是指重疾赔付不影响身故或者其他责任的保额的保险,重疾保额是独立的。如果保额是20万,保险公司给付20万的重疾后,身故责任保额仍为20万元。额外给付型重疾险,重疾保额和主险保额分开,重疾理赔后,不影响主险保障。
看完概念可能有点晕,来个通俗易懂的例子你就明白了。
3、例子
假设一份主险40万的终身寿险,附加20万的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险产品组合,被保人在保障期间发生了保险责任中的重疾病症,申请理赔拿到20万理赔金后,主险的保额减至20万的,则为“提前给付”;而拿到20万理赔金后,主险保额仍是40万不变的,则是“额外给付”。
简而言之就是提前给付即将主险保额中的部分先行理赔(一般为50%);额外给付的理赔金额则不占用主险保额。
实际市场上普通寿险附加重疾险的产品,大部分主险与附加险保额相同,提前给付型的产品在给付后由于用掉了约定保额,保险合同相应解除;而额外给付型的产品在理赔完对应的保险责任后,其保障相应解除,但主险部分保障依然有效,比如现在常见的“重疾+轻症”组合,轻症保障额外给付后合同责任解除,重疾责任部分仍生效,且保额不受影响。
提前给付和额外给付的区别在于:重疾给付后,主险保额扣不扣除。和提前给付型相比,额外给付重疾险保费稍高,总保障额度高。至于选哪一种,就要看个人得实际情况了。
4、温馨提示
对于提前给付型的重疾险,一定要确认好提前给付的时点!由于这些时点并不是每份保单都清清楚楚的载进条款,并且各家保险公司规定不同,投保前一定做好咨询,以免不能及时获得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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