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保险这四件事要想明白
现代很多人都会给自己买保险,可是买保险不是盲目的,看见别人买什么你也买什么,你要在买之前思考这四个问题。
问题一:什么是我最需要的保险
大家都知道保险不是你去商场里的那种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它是无形的,很复杂,买保险的时候一定要考虑清楚自己最需要什么保险,这样才能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尽量不要买人情保单,你用不着不说,发生了纠纷还比较难看。
通常人们都会根据自己的风险需求来购买保险,风险无外乎涉及健康、养老、意外等,但是保险需求因人而异。因此,消费者一定要在众多保险产品中选择真正适合自己的险种。代理人向你介绍产品之前,首先要扪心自问,我最需要的是什么保险?
问题二:我的代理人是否合格
在整个购买保险过程中,代理人的选择至关重要。一个好的代理人往往能决定你购买保险的成败。目前,国内保险产品千篇一律,很多保险纠纷多源于代理人的误导。
通常,代理人在介绍保险产品时较热情,时不时送些小礼物,目的就是为了让消费者购买他们公司的产品。其实,作为一名合格的代理人,必须主动与投保人取得沟通,在清楚了解其需求的基础上介绍保险产品,并设计符合要求的保障计划,而不是急于推销产品。
问题三:保单的犹豫期有多长
或许,很多保户至今还不知道自己所购买的保单有10天犹豫期。按照规定,1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都规定有犹豫期,主要是指在投保人收到保险公司寄出的书面保单并书面签收保险单起的10天内,如果退保,可以取回全部已缴纳保费,保险公司仅扣除基本的工本费。
在此期间,保户可以充分考虑所购买产品是否符合您的需要。一旦犹豫期过后退保,会损失不少费用。
很多消费者反映,目前保险条款较复杂,市民对保险认知度又低,投保人常常在半年甚至一年后才发现保险公司有不规范的行为,这时候常常容易引发纠纷甚至法律诉讼。
因此,消费者建议,保单犹豫期可以加长。记者近日从上海保监局获悉,在建立保险行业统一服务标准的基础上,上海将试推“无理由退保”,即如果保险公司没能有效执行统一服务标准,或者恶意欺骗投保人,就应该毫无保留地“退保”。保监局希望通过一段时间的尝试和努力,将“无理由退保”的期限往后延伸,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问题四:是否看清免责条款
在地方保险监管部门,经常能看见一些上访投诉的保户,反映出险后保险公司拒赔。在这些投诉中,存在很多保户不了解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的情况。
所谓的免责条款,又称责任免除,是指保险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不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由于保险产品种类繁多,各家保险公司险种各有特色,各保险公司保险条款中都可能有一些特殊的除外责任是不予承保的。一旦消费者在投保的过程中忽视了免责条款,很可能会在今后遇到不必要的理赔纠纷。
总而言之,买保险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但是你把该考虑的考虑进去,也没有那么难。买保险就是为了防范风险,一定要以最正确的心态,找最适合自己的保单,给自己最大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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