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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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情况:
七旬老人张英的子女给她投保了意外伤害身故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险和意外伤害住院津贴险。保险费每年8000元。
2008年8月,张英在下楼时意外跌伤,经医院诊断为右股骨胫骨折,卧床治疗后引发深度肺部感染,半年后去世。理赔时遭到保险公司拒绝。理由是张英死于肺部感染,肺部感染并非意外事故,其死亡条件与保险合同约定不符。
然而张英子女从医生处得知,肺部感染和骨折后长期卧床不起有因果关系,跌跤—骨折—卧床不起—肺部感染—死亡之间有非常紧密的联系。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
专家分析:
本案中导致保险事故发生的原因有两个,即意外骨折和肺部感染。本案的关键在于确认该案的损因是意外骨折还是肺部感染,《保险法》中的近因原则是成为解决本案的基础。
从表面看来,似乎肺部感染强行介入了张英老人的死亡原因,从而切断了最初原因骨折和死亡之间的联系,但在实际中,医学专家认为,受伤卧床极易导致肺部感染,与发生死亡存在一定的几率,老人死亡概率更大,三者之间因果联系可能性较高。在该案中,骨折毕竟不是导致张英死亡的唯一近因,所以从公平合理原则出发,鉴于骨折、肺部感染与死亡结果之间的有机联系,最后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承担意外伤害身故赔偿金30%的赔付责任。
专家提示:
对保险受益人来说,不能因为保险公司一纸拒赔通知书就“认命”,而要想想意外事故和死亡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性,意外事故不是死亡的近因,会不会是死亡的诱因呢?如果认为是的,那就要有理有据地争取权益,哪怕像本案最后只得到30%的赔偿,这种努力也是值得的。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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