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首推流动人员意外险已8万多人购买
目前已有8万多出租屋流动人员购买
目前,东莞近千万新莞人绝大多数都居住在出租屋,他们的人身财产保障问题该如何解决?10月23日,东莞召开全市出租房屋及流动人员意外保险(以下简称意外险)推广工作会议,从即日起,在东莞20个镇街推广出租屋及租住人员综合险和出租屋租住人员人身意外险,这在全国同类城市中属于首创。
据了解,按照投保标准,在东莞行政区域内的出租屋居住人员只需缴纳10元保费,便可在一年的时间内享受最高5万元的凶杀身故保险金。
流动人员及出租屋可参保
据介绍,此次东莞推行的意外险分为出租屋及租住人员综合险和出租屋租住人员人身意外险,群众可自愿选择购买或不购买。
按照制定的统一标准,在东莞行政区域内的出租屋业主或承租人只要提供身份证、暂住证复印件或进行户口信息登记即可在所属镇(街)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申请购买。
此次东莞推广的意外险中,租住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为每份10元,保险期限1年,租住人员最高可获凶杀身故保险金5万元;而出租屋及租住人员综合险保费则按建筑面积1元/平方米算,保险责任包括家庭财产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和出租屋租住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两个险种每年总计不超过3份。
保费为普通商业险的1/5
普通商业保险保费缴纳标准是按100元/10万(最高)来收取的,也就是说,最高5万元的保险金至少需要缴纳50元保费。而此次东莞东莞推广的出租屋及流动人员意外保险则是按照10元/5万元(最高)的标准来收取,最高5万元的保险金只需要缴纳10元保费,是普通商业保险的1/5。一保险公司东莞分公司负责人向记者介绍,由于考虑到此次流动人员意外保险主要面向的是广大新莞人,所以在保费方面,保险公司也做了较大的优惠。
东莞市出租屋管理中心一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大岭山镇还创新地采取了由政府和村居委会共同承担50%保费的形式,以提高群众的投保意识。据介绍,从10月初开始,截至23日,该镇已有6万多份保单,很快将突破8万份。此模式值得各镇街学习。该负责人表示,但东莞不会强制要求每个镇街都学习这样的做法,毕竟各镇街发展水平不一样,镇情也不一样。
力争3~5年购买率达8成
自2005年12月在长安、樟木头试点以来,目前已有8万多出租屋流动人员购买了意外险,而东莞开展出租屋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也扩大到9家,并在20个镇(街)开始全面推广意外险。明年我们还将在东莞其他12个镇街推广。当天会上,相关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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