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保险的技巧
现在很多人开始利用保险作为自己的生活“屏障”,保险有时候就跟我们对抗灾难和意外的武器一样的,可以保护我们不被这些意外给打败,但是很多人对于保险却存在一定的偏差,正因为这种偏差的存在才会导致很多的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纠纷越来越多。
为了防止大家对于保险的误解越来越深,我觉得很有必要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保险理财的一些正确观念,避免误解,一定要跳出3大死胡同。只有如此,才会真正让保险成为自己的生活保障器。
死胡同之一:
买分红保险就可以分红
现在,很多人认为,购买了分红保险,每年就可以得到红利,可以发保险财。其实,人们的这种认识是一种非常错误的认识。因为保险产品的主要功能是保障,而对于一些投资类保险所持有的投资或分红只是其附带功能。即使是分红保险也不一定会有红利分配,特别是不能保证年年都能分红。分红保险的红利主要来源于保险公司经营分红保险的可分配盈余,其中,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是决定分红率的重要因素,一般而言,投资收益率越高,年度分红率也就越高。但是,投资收益率并非是决定年度分红率的惟一因素,年度分红率的高低还受到费用实际支出情况、死亡实际发生情况等因素的影响。所以说,只有保险公司真正赢利了,才会有红分给投保人,否则,就不会给投保人分红利。
死胡同之二:
单位购买保险就足够了
有很多单位都为自己的职工购买了保险,因此在这些单位上班的人就认为,单位已经为自己购买了保险,自己如果再买保险那就是一种浪费了;只要单位给自己买了保险,自己就再没有买保险的必要了。真是这样吗?其实人们的这种认识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偏差。因为一般单位为职工购买的保险都是社会保险,属于强制保险,包括养老、失业、疾病、生育、工伤,而这些保险所提供的只是能维持保险购买人的最基本生活水平,不能满足他们的家庭风险管理规划和较高质量的退休生活。特别是有些单位为职工购买的是一些团体医疗或养老保险,而这些保险的保费比个人购买保险要低很多,如果职工本人离开单位则不能再获保障。因此,即使单位为自己买了保险,职工也还有必要购买自己需要的保险,只有如此自己才能真正得到保险“保障”。
死胡同之三:
保障范围越全越好
对任何一个寻求保障的人而言,总是希望保险责任越全面对自己越有“利”,恨不得所有意外事故都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但他们又不知保险公司是根据所承担责任的大小来计算保险费的,也就是说,保险责任越全面,需要缴纳的保费就越高。尤其在某些综合性保险合同中,部分保险责任之间互相对立,如果被保险人从一项责任中获得赔付,就不可能再从其他责任中获赔。比如说,在寿险的两全保险中,保险责任为既保期内死亡又保期满生存,但一个被保险人要么在期内死亡、要么期满生存,也就只能得到死亡保险金与生存保险金其中之一。而在购买两全保险时,投保人必须同时为死亡责任和生存责任缴纳保险费,这也就意味着总有一部分保险费被浪费了。因此说,保险购买者在购买保险时片面追求全面保险责任是不可取的;一般情况应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进行投保,如果条件允许则再考虑按排序将自己的保险保障范围扩大。
以上的内容不知道大家都了解了没有,关于保险,首先,还是那句老话,保险公司不是慈善家,他们也是做生意的,他们不会因为你的不幸而对你怜悯而给你多一点的补偿,所有补偿的条款都是按照保单上的条款进行的,所以大家在选择保险的时候一定要选择适合自己的,自己实际中会需要的,保险这种东西虽说越多越好,但是也要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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