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车险陷阱多,购买车险擦亮眼睛看清楚
随着购车高峰季的到来,很多消费者开始接触与车有关的保险。虽然市场上的相关险种很多,保险公司也提供了多种营销渠道,但是专家提醒,在购买保险的过程中需警惕四大投保陷阱——投保人要摒弃“投保多理赔多”的观念,同时对于车险中的“假保单、赔付涵盖维修费、价廉物美”等问题有所防范。
实际上,保险公司赔多少完全根据汽车出险的实际情况而定,并不会因为保得多就赔得多;一些保险业务人员对各种保险进行捆绑销售,从而谋取利益,比如,很多保险公司是把责任险、防盗险和车损险捆绑起来作为基本险来销售。
而且有的还骗取一些没有经验的车主糊里糊涂买了不该买或者可买可不买的保险;有的保险人员身兼多职,既负责拉来客户,同时又是定损员,更是修理厂的合伙人,和修理厂捆绑为一体。车主若不幸通过这类人员上了车险,表面上看服务很好,而实际上利益受损还被蒙在鼓里。
购买汽车后,为车上保险是必不可少的程序,既为了爱车的安全,也为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但是,购买车险时,一定要头脑清楚,谨防陷阱。
陷阱一:强行搭售险种
在目前的车险种类中,只有属于交管部门强制性要求的保险是每位车主必须要买的。此外,车损险和防盗险等险种都是可供选择的险种,并非必须购买。而在很多汽车交易市场是把责任险、防盗险和车损险捆绑起来作为基本险来销售的。
陷阱二:误导车主投保
因为乘客险、玻璃破碎险、车辆损失险事关车主切身利益,所以大多数消费者比较愿意购买。而新车的自燃险、私家车的货物险、营运停驶损失险则可以不买。但有的车险代理人为了争揽业务,要么不给车主解释清楚,要么误导车主投保,使一些没有经验的车主稀里糊涂买了不该买或可以不买的保险。
陷阱三:诱导超额投保
一些汽车经销商在代理保险业务时,诱导车主超额投保以多赚代理费。其实,保险公司赔多少完全根据汽车出险的实际情况而定,并不会因为保得多就赔得多。我国《保险法》在第四十一条中规定:“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
许多保险公司在汽车保险中使用霸王条款,规定:“按责赔付、无责不赔”的条款,使购买了汽车全险的消费者误读了该险种的内涵,造成经济损失。
陷阱四:自己定损修车
有些表面上是保险公司的车险定损员,暗地里却是汽车修理厂的老板,自己定损自己修,这是目前市场中一些定损员的生财之道。据了解,保险主管部门明确规定,不允许强制性指定事故车辆维修点。
车主购买车险应该根据个人使用车辆的情况,如车上经常放置贵重物品者可考虑购买随车携带物品责任险;如经常行驶雨水多路段的车主可考虑涉水损失险;汽车新增加了设备可考虑购买新增设备损失险;如果是特种车或者货车可以与保险公司签订车损免赔额特约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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