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生效时间需注意,车险案例分享
所有车主都知道,买车时一定要购买交通强制保险和相应的商业保险。但在购买车险时,是否注意车险的有效时间?很多车主不注意具体的有效时间,使得保险出现真空期。也就是说,在一定时期内,车辆没有强制保险和商业保险。一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将以保单无效为由拒绝赔偿。
今天,我们就来普及车险有效期的具体情况:1、特别协议及时生效。也就是说,车主在购买汽车保险时,可以与保险公司约定保险及时生效,保险单的条款必须及时显示。
2、约定具体的生效日期。这种情形一般是老车主续保。车主在上一份保险未到期时,为自己的车辆提前续保,则可以约定新买保险的生效时间为上份保险的到期日。
3、保险自购买后次日生效。若车主与保险公司未约定生效时间,则按照保险行业惯例。但这种情形,保险公司必须向投保人说明车险的具体生效时间。否则,一旦发生保险事故,车主将保险公司诉到法院,法院可能会以格式条款为由判决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
李某去年在4S购买了一辆新车,买车10天后,儿子驾车外出撞倒路人,鉴定为10级伤残,被判赔偿对方共计15万余元。事发后李某前往4S店,魏姓负责人接待,对于保险生效时间的关键问题,他否认店方曾承诺“提车当晚就生效”的说法,也不认为店方存在疏忽或拖延,表示“只要在临牌临保15天有效期内办下保险就符合规定”。不过,他坦言,一般代办保险多数在7天内生效,像李某这样的情况不多。“李某没有及时关注自身车险的生效事宜,存在疏忽,但主要责任应由4S店承担。”律师认为,李与4S店之间属委托代理合同关系,李支付保险款项后,4S店理应在合理期限内及时购买保险。
最后小编需要特别的提醒车主,委托他人购买车险时,一定要注意车险的有效时间,并保证自己的车险不出险。尤其是新手,没有保险是不允许上路的。否则,一旦发生事故,除了承担各种意外损失外,还可能引发此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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