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责任保险案例分析,公众责任险的保险利益
对于人身保险我们已经是听说的比较多了,但是公众责任保险却很少有人了解。其实公众责任保险有可能会涉及到我们每一个人的利益,它是一种责任保险,其责任范围取决于保险合同的约定。为了帮助大家了解这一保险,小编为大家分享了两个案例,它们正是对公众责任保险如何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真实诠释。
首先我们来看看第一个案例的基本情况吧。陆家嘴物业公司在管理中,采用投保公共责任险办法,为一些住宅区投保,一般按7000元/年缴纳保费,最高可赔偿金额为200万元/年。2001年7月浦东某小区的业主王小姐于夜间进入小区时因天黑而被铁链绊倒,造成左手腕骨折。后来经过物业公司购买的公众责任险,王小姐获得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金额为900元。
分析:根据公众责任保险的相关规定,被保险人或其雇员在从事所保业务活动中,因意外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害(疾病、残疾、死亡)和财产损害或灭失所引起法律赔偿责任的保险。这种法律赔偿责任可以是侵权责任造成的,也可以是合同(契约)责任造成的。王小姐因夜间进入小区被铁链绊倒,属于上述情况,所以保险公司按照保险责任做出了相应的赔偿。
我们继续来看第二个案例的情况:今年大年三十,深圳某小区业主陈先生在燃放鞭炮时将27D座北阳台的2只空调外机,1台洗衣机,1台烘干机烧坏。保险公司赔偿7000多元,由于灭火时楼上人家地板被水浸泡损坏,保险公司另外赔偿地板损失以及业主借房费用计16000元。
分析:公众责任保险的适用范围非常广泛,它还包括家庭或个人纯粹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造成他人人身和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过年燃放烟花爆竹事故和楼上家庭楼层浸水造成的一系列损失,都在保险范围之内。因此,按照公众责任险的规定,保险公司还是会做出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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