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是什么?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分别是什么?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按照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
(1)个人账户,用于支付门诊费用、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以及在定点药店购物费用。
(2)统筹基金,用于支付住院医疗和部分门诊大病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有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从个人账户中支付或由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主要从统筹基金中支付。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待遇标准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补助参合农民的大额医疗费用或者住院医疗费用。各县(市)根据筹资总额,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合理地确定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支付范围、支付标准和额度。
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只建立统筹基金,不建立个人账户,基金主要用于住院医疗和部分门诊大病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原则上低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高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一般可以达到50%至60%左右。
关于社保医疗报销比例的规定
医疗保险是我国基础的社会保障政策之一,为我国居民的健康提供了基本保障,那么,参保了该保险,城镇、农村的居民在发生医疗费用时能报销多少呢?
城镇居民社保医疗报销比例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按照参保人员的类别确定不同的标准。
一是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二是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三是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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