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理武汉失业保险,有哪些相关规定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是比较完善的,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安置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等方面,其中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项目。而失业保险保障了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在武汉怎么办理失业保险呢?
一、什么是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最长可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4个月。
二、武汉市失业金发放标准是多少?
发放标准:最低工资标准的70%
武汉中心城区(含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1085元/月,东西湖等远城区调整为924元/月。
三、武汉市失业保险的办理条件是什么?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缴费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备注: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四、武汉市失业保险的办理材料需要哪些?
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半寸相片一张
3、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证》
4、原工作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争议裁决的证明材料
5、本人银行活期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五、武汉市失业保险的办理流程怎么走?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名单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参加失业保险等有关材料。
2、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3、社保经办机构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将审核结果告知失业人员本人。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条件的,发给《失业保险金发放开户通知单》;对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应说明原因。
六、武汉市失业保险的办理时限及地址
办理时限:10工作日。
办理地点: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总的来说,办理失业保险需要在一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并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然后由社保机构审核申领者的资质。以上,便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武汉市办理失业保险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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