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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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外地人在南京失业是否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知识,请看下面的介绍。
外地人失业
只要在南京市就业,参加失业保险,并按时缴费,在失业时,都可以享受南京市的失业保险待遇。
南京市新出台的失业保险政策规定,自7月1日起,异地失业人员将享受与南京市民同等的失业保险待遇。在保险金领取方式上,异地失业人员有三种选择:
一是可选择在南京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异地失业人员可持有效的暂住证,在暂住地失业保险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定期申领手续,与本市失业人员享受同等的失业保险、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服务。
二是可选择回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
户籍所在地经办机构负责代为发放失业保险待遇。需划转的失业保险待遇包括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贴。其中医疗补助金和职业介绍、培训补贴,按其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总额的1/2计算划转。
三是可选择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
异地失业人员如选择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将不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问题
职工失业期间,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也不计算缴费年限;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由原经办机构予以保留,个人帐户储存额照常计息。
失业期间达到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按规定办理正常退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失业后再就业的职工,应以再就业起薪当月的工资收入作为其本人的缴费工资基数;
从第二年起,按上一年实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缴费工资基数。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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