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生育保险的报销标准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绍兴生育保险的报销标准的知识,请看下面的介绍。
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的过程,按照生育保险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绍兴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是多少呢?报销的过程中需要哪些材料?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
绍兴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一.生育津贴报销标准
1.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
2.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3.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报销注意事项: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二.生育营养与围产保健报销标准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三.一次性生育补贴报销标准
1.流产400元;
2.顺产2400元;
3.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
4.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四.职工产假报销标准
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5、计划生育手术费报销标准
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绍兴生育保险报销申请材料
1.本人劳动和社会保障卡、身份证、结婚证、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证明;
2.正常生育的,提交《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者《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死亡医学证明、分娩方式证明;
3.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提交相关医学证明(注明妊娠月份及流产原因);
4.职工本人银行存折账号(按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银行提供)。
5.委托代领的,应当提交申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绍兴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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