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的医院发票原件丢了怎么办,复印件盖章的能不能报销吗
生育保险报销时,通常需要提交很多材料,如医院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本人身份证、医疗费用报销申请表、收费发票等,如果有关键材料丢失无法报销,则需提交生育保险原件医院出具的保险单丢失了,盖好章的复印件能报销吗?
一、生育保险医院发票原件丢失,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可以报销吗?
原始发票丢失,发票副本也可以报销。如何操作建议咨询投保地社保经办机构。
二、生育保险报销的条件
1)参加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一年的职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方可享受待遇。
2)男职工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如其配偶家居农村从事农业生产劳动且生活困难的,在生育时,可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职工上一年度工资给予一个月的生育补助费。
三、生育保险报销需要的资料
生育保险报销该准备的材料分为以下两钟:分娩和计划生育。
(一)分娩
1、《结婚证》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2、《生育服务证原件》(外地户口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最好提供北京的生育服务证,如果不能提供,则需要提供外地正规的生育服务证)一份、复印件两份;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4、《医疗蓝本》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5、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6、所有医院的单据原件;
7、《生育报销审批表》两份,加盖公章;
8、《生表一》两份,男方女方单位均加盖公章;
9、《生表二》两份,加盖公章;
10、《生育报销汇总表》一份,加盖公章。
(二)计划生育
1、《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两份;
2、《医疗蓝本》原件、复印件两份;
3、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人工流产的需注明孕几周)原件、复印件两份;
4、所有医院的单据原件;
5、《生育报销审批表》两份,加盖公章;
6、《生表一》两份,加盖公章;
7、《生表二》两份,加盖公章。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指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就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报销的一个程序。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请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子女)、出院总结等材料。,每月1-10日工作日到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请手续。(交货后一年内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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