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六大医保缴费问题有哪些
7月1日起,西安市城镇居民医保开始缴费,就大伙关心的几个热点问题,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了解答。
1、儿童缴费标准为何提高20元?
今年居民医保缴费时间为7月1日—11月30日,待遇享受期为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西安市人社局有关人员表示,今年缴费标准有所变化,少年儿童每人缴纳50元,比原来增加了20元。其中,低保、重度残疾及低收入家庭的少年儿童缴纳20元。城镇非从业居民每人缴纳180元,与原来一样。其中,低保、重度残疾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及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缴纳20元。
为何少年儿童缴费标准提高了20元?人社部和省人社厅今年出台相关规定,提高居民医保的筹集标准,其中个人缴纳部分,少年儿童不低于50元,相应的财政补助今年也提高了。
2、今年取消贴花咋证明缴过费?
今年取消了居民医保参保贴花环节,居民缴费后即可享受相应待遇期的医保待遇。不少读者担心,贴花是缴费凭证,取消贴花会不会出现缴费了,但系统却显示没有缴费的情况。西安市人社局有关人员表示,居民在银行缴费后,银行出具缴费专用票据,以此证明居民缴费成功。
3、前几年没缴费现在咋补缴?
不少读者咨询,前几年没有及时参保,现在缴纳如何补缴之前的?补缴多少?
据介绍,2007年实施的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未按要求在6个月内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的,以后参保时除正常缴费外,个人还应全额补缴本办法施行之日起至参保时的医疗保险费,西安市各区县在2009年全部启动,所以补缴最早从2009年开始。
举例说明:
一、段女士2011年1月落户西安后,根据政策规定在6个月内参保,成人当年只需要缴纳180元就可以了。以后每年在缴费期内按照180元缴纳。
二、段女士2011年1月落户西安,但当时没来得及参保,今年7月才开始参保,所以她除了要补缴2011至2015年这5年个人负担部分外,还要缴纳财政补贴部分。
故段女士今年参保需缴纳:387+430.4+480+530+180元=2007.4元,如果段女士11月之后缴纳,则还需要再补上财政补助的部分:387+430.4+480+530+580元=2407.4元。
三、40多岁的西安本地人杨某(或者2009年前已落户西安的居民),之前也没有参加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今年才开始参加居民医保,则需要从居民医保政策实施时开始补缴,即从2009年开始补缴,2009年、2010年个人缴纳180元,财政补贴均为102元,2011年至2016年的个人缴费和财政补贴如上。
4、首次参保需要哪些资料?
不少读者是首次参加居民医保,那么该如何参保呢?
据介绍,可以持户口簿、居民二代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照片,以及其他家庭成员参加医疗保险情况的有效证明,在社区办理参保资格认定、登记及医疗保险费的核定等工作;长期随父母在本市上学、生活的农民工子女,由父母持暂住证、原籍户口簿、外出务工证明和长期劳动关系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在居住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为其办理参保资格认定、登记及医疗保险费的核定等工作。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审核、汇总参保居民信息后,统一到所在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新生儿、完成撤村转居的被征地农民和新转入西安市城镇户籍地各类新出现的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可即时到户籍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参保登记并缴纳全年的医疗保险费,从缴费次月起到本年12月30日享受本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5、新生儿如何参保报销?
新生儿在出生后6个月内参保并足额缴纳出生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新生儿出生满6个月以后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按照现行相关规定缴费,从参保缴费次月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凡在出生后6个月内办理完参保缴费手续的新生儿,其发生的符合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可在所在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6、超过18岁的高中生咋缴费?
有读者咨询,他孩子18岁了,还在上高中,是按照成人的180元标准缴纳,还是按照少年儿童的缴纳?
西安市人社局社保中心有关人员介绍,如果年过18岁,还在上高中,需要居民出具本人为高中生的证明,携带证明去社区进行认定,核定通过后方可按照少年儿童标准进行缴费。
此外,对于今年9月份上大学的学生,应在所在学校办理有关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不需要在社区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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