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生育保险分娩住院费用如何报销,生育保险分娩住院费用如何报销

深圳分娩住院费用可报销应该怎么做呢?我们需要了解这一问题,本文介绍深圳市外分娩住院报销指南,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应用条件
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当月需要进行生育保险报销,至少上月已经参加生育保险,并正常缴费。
2.参保人在定点医院发生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相关医疗费用才能得到报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相关医疗费用不可以报销。
3.生育保险参保人须在发生生育医疗费用之日起一年内办理报销。
申请材料
收费收据(原件)
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复印件1份)
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份)
注意:委托他人代办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险原件)
银行账号(原件+复印件份)
参保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深圳开记工行、建行、农行、中行)
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所属参保单位证明(原件)
孕产妇手册(原件+复印件1份)
无法提供孕产妇手册的,可以提供孕检门诊病历。
结婚证(原件+复印件(1份)
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
住院病历(原件+复印件1份)
需到医院病案室复印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首次入院记录、医嘱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及相关检查报告单。
申请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在市局参加生育保险的参保人备齐相关资料到生育保险和统筹医疗处(福田区彩田南路海天社保大厦1522房)办理报销,在各分局参加生育保险的参保人到其参保所在分局办理报销;
2、审核部门受理材料
市局或各分局工作人员对参保人所提供的报销资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
(1)申请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而当场又不能补正的,受理部门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书》),并一次注明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受理机关接收申请材料后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报销申请审查批准
工作人员对受理的材料进行整理,根据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相关规定进行逐级审核;逐级审核后由参保人签字确认报销金额,交财务逐级审核后支付。
报销标准
生育保险被保险人在外地发生生育住院医疗费用的,应当先支付现金,然后根据有关文件和材料向所属社保机构提出医疗费用报销申请。社会保障机构应当对实际医疗费用进行复核。生育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费用,生育医疗保险基金1按照不高于本市00%缴费的医疗收费标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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