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广州生育保险金的条件是什么,广州生育保险金条件
欲了解广州市生育保险待遇领取条件,请参阅以下介绍。如何办理生育保险?生育保险的条件是什么2010年10月广州市社保政策调整后,领取生育保险单不仅有一定的条件,而且领取生育保险单时必须出示一些证件、证件等。同时,明确规定不能享受的群体和生育待遇。
1、假日:
1)正常产假90天(含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晚婚晚育15天。
3)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4)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5)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个7月以下42天;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2、生育医疗费
1)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怀孕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的产科并发症按核定数报销。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底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办理社保增员需要提供资料:
广州户口: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首页与个人页复印件,彩色小一寸照片一张,有办失业证的要提供失业证原件。
同年转业、恢复服兵役、退伍的,机关事业单位转业、转业的,不受一人参加生育保险的限制总共一年从参保当月(12个月内)起,无滞纳金的,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应的证明或证明,再到医保中心办理生育、医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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