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报销超过3个月了还能报销吗
在生育之后有些人的全副身心都放在照顾刚出生的小婴儿身上,没有想起生育报销的事情,等自己想起要去报销了,结果已经过了报销期3个多月了,这时候不确定还能否报销。那么,生育报销超过3个月了还能报销吗?小编为你仔细讲解。
生育报销超过3个月了还能报销吗?
可以去报销的,带好出生证明,出生证,医院生育费用,身份证等信息到工作单位的财务科,他们会帮你办理好。
生育保险报销所需资料:
1、身份证;2、结婚证;3、计划生育证明,例如准生证;4、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例如出生证;5、医疗费用收据;6、其它相关资料。【注】:因各省市实际情况不同,因此具体办理资料根据本地生育保险政策执行。
生育政策
1、异地分娩。参保职工因特殊情况需异地生育的,应由用人单位填报《生育保险异地生育申请审批表》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审批手续,生育医疗费由职工个人垫支,出院后凭《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登记卡》、出院小结、费用明细、发票原件等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报销,符合生育医疗支付项目的费用,定额标准以内的据实报销,超过定额标准的按定额结算。异地生育职工生育小孩两个月后将相关资料交由单位,由单位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待遇。
2、二胎规定。如果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也就是给发了准生证的,生育保险正常参保且满足最低缴费期限,;同样享受产假期和生育保险待遇的,报销的流程应该和第一胎是一样的。
单方有生育保险可否享受津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对已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未就业且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配偶,发生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费,参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定额补贴。
由男职工所在单位持相关材料、生育医疗费收据(原件)到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医疗费申领手续。
生育津贴以职工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休)假期计发。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按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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