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开车意外撞死女儿保险公司是否该赔?保险公司赔偿的情况
近日,长沙的张某反映,几天前,他开车不小心撞到死去的女儿,而保险公司开车事故撞到其死去的女儿,拒绝赔偿提出质疑。
2004年1月,张先生从一家银行贷款购买了一辆用于交通运输的汽车。那天买车,某保险公司的推销员小李找上了张张,极力向他推荐汽车保险。经过一番了解,张先生决定投保公司的车险,推销员小李立即到车行为他办理车险手续,张先生当场交了9000多元的保险费。
购车后,张先生立即投入营运,跑起了运输。2004年12月,张先生在码头运货物时,因路滑影响行驶,遂叫来其女儿为其勘察路面。不幸在这时发生了,张先生因一时大意将站在车前的女儿撞倒,并将其碾压致伤。悲剧发生后,张先生的女儿立即被送往附近医院救治,但终因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后公安机关作出非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分析意见,认定驾驶员张先生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20出头的女儿就这么离开了人世,张先生痛不欲生。精神上备受丧女之痛的他,还要背负巨大的经济压力,除了银行近20万元的贷款,女儿在医院治疗期间共花去医疗费用11万余元,这一切对他而言更是雪上加霜。而身为打工仔的张先生根本无力偿还这一切,这时,张先生想到了保险。仿佛抓到救命稻草的他拿着保险单找到保险公司,索赔医疗费11万元、死亡赔偿金6万元。
令张先生意想不到的是,保险公司受理后于2005年2月向他下达了一份拒赔通知书。以该机动车辆发生的事故损失不属于保险责任赔偿范围为由拒绝赔付。对此,张先生非常惊讶,于是,他将保险公司告到了法庭,索赔保险款10万元。
庭审中,保险公司表示,因为被撞的是其直系亲属,所以不赔。张先生女儿的死亡不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当初在办理保险手续时,业务员小李曾明确告知张先生,其直系亲属若因该车发生意外,不在保险事故范围内。所以,他们不同意赔偿。
张先生说,这个业务员小李只是说保险多好,当处理保险时,只给了张保单,根本没有通知他相关的监管,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汽车保险,更不用说什么家庭成员不直接赔偿等等。现在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行为,是保险欺诈。
尽管双方分歧较大,但在法院主持调解下,最终还是达成协议,保险公司从人道主义出发愿意补偿张先生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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