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古拉的眼球,触及体育保险盲区
眼球虽然保住了,但班古拉的右眼却完全失明!这意味着,班古拉的足球生涯已经结束。班古拉受伤之后能得到哪些补偿?这一问题目前已成为人们最为关心的话题。
为了从法律角度来诠释这一问题,记者近日采访了一位律师,他表示,就目前的司法实践而言,球员与俱乐部的关系基本可以确定为劳动关系。那么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俱乐部就应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中包含有工伤保险费。班古拉的伤病,如果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工伤,即可获得赔偿。但该律师不知这一点对外国球员是否完全适用,“外援的合同很可能有特殊之处。”而且,即便这一点适用于外援,得到的补偿也是非常有限的,“这种补偿一般都比较低,对球员来说是微不足道的。”一般来说,球员和俱乐部之间除社会保险之外,还有双方的合同约定和商业保险补偿。
金德足球俱乐部总经理何兵说:“金德队的国内球员属于集体投保,但班古拉的保险有些特殊情况,具体情况我不便透露。”记者就此采访了某保险公司营销经理,他表示,“商业保险方面的补偿,将视投保保额而定。如果保额高,则完全可以获得更高的赔偿。”该营销经理说:“班古拉的伤属于运动伤害险参保的范畴,如果是一只眼球受伤,基本可以得到保额的50%作为补偿。也就是说,如果他投保200万元,就可以得到100万元的补偿。”据了解,在当年四川排球运动员朱刚猝死后,国家体育总局曾出台过为职业运动员买运动伤害险的有关规定。不知沈阳金德队为班古拉投了多少保。
类似事件,国外有无可借鉴的经验?就此,记者采访了有过海外踢球经历的申花队队员谢。谢表示,国外俱乐部与球员签订的合同,其中最详细的部分就是保险和保障条款,相对而言,国内的合同太简单了。“在国外踢球,那才叫有安全感。”谢说。
随后,谢举了两个最能体现职业俱乐部特点的例子。一是球员的工资保险,在球员意外受伤后,住院治疗费通过该保险分摊,而且球员的个人工资在6周后也将由保险公司承担。直到球员伤愈复出后,工资再改由俱乐部支付,投保费由俱乐部和球员共同承担。二是球员的职业保险,因意外伤病导致球员无法继续从事足球运动,球员可以得到所保金额的全部赔偿。保额没有限制,但根据所保范围的不同,保费会有所不同。
谢曾在德国购买的职业保险类型是:训练、比赛导致意外伤害,不能继续参加德国甲、乙、丙三级联赛,保额100万马克,保费1万马克。“回国后,我自己去找过一些保险公司,希望能买到类似的保险,但根本没有。”谢遗憾地说,“要怪只能怪我们的保险市场还跟不上时代的步伐。我们的险种还不及人家的1/10,甚至一些保险专业人士还不懂体育保险的情况,他们几乎将全部注意力都放在了容易赚钱的人寿保险上。球员在国内能买到的险种与普通人没什么差别,针对职业特点的险种根本没有。”
记者还就保险事宜采访了一名金德队年轻队员,这名队员承认自己在合同中看到过有运动伤害险这一项,不过当记者问及具体的投保金额是多少时,这名队员竟然回答:“这哪知道啊,从来也没注意过,签合同的时候只注意工资和奖金了,从来也没看保险是多少啊。”但愿“班古拉事件”能唤醒中国球员淡薄的保险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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