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0万保单无本人签字,律师告险企违规卖保险

李先生没有签署这项政策,因为他的妻子购买了420万元,事情发展到后来律师李先生起诉保险公司和保险公司非法销售保险。昨天上午,法院审理了此案。据报道,这是该市第一个起诉保险公司非法销售航空保险的案件。
李先生抱怨说,今年1月26日,他让妻子买第二天的车票。他的妻子从首都机场的3号航站楼买了一张中国国际航空的机票。几天后,他惊讶地获悉,他的妻子1月26日,天琴保险经纪公司、首都机场3号航站楼业务人员劝说购买了7份空难保险。这七项风险的投保人都是李先生,死者的受益人是他的妻子。每项保险金额600000元,其中一家保险公司在北京分公司投保。对于7份保险单,他的妻子总共花了140元。
李先生声称他是这七起海难事故的保险人,保险公司和天琴保险经纪公司的人都没有告诉他他买了保险。他主张,根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以死亡为支付保险金的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未经保险金额批准,无效。
据此,李先生将这家保险公司和天勤保险经纪公司告到法院,要求两家公司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失1万元。他称,打这个官司是为了公益诉讼,“我需要法院对违规销售航意险的情况明确作出判决,因此先选择了一家保险公司起诉”。
对于为何其妻会赶到首都机场去购买航意险,李先生称,其妻怕在机场外买到假的航意险,加上当时想参观机场3号航站楼,就专门赶到了首都机场买保险。
昨天上午九点,李先生出庭受审,并被列为此案的第三人。他的妻子没有出庭。李先生说他的妻子出差了。听证会后,保险公司和天琴保险经纪公司建议李先生的妻子作为第三人出庭,以便调查事实。10分钟后,法官宣布他将休庭。休会后,保险公司表示,“保单未经本人签字,是目前整个行业的做法,不影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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