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社保卡被公司扣留,怎么办?
去年7月,刘小姐在重庆江北区五里店一家品牌设计公司入职。由于加班多,刘小姐心生去意。
今年4月10日,工作9个多月后,刘小姐从公司辞职。但当她向公司索要社保卡时,却被告知,必须先自行全额补缴今年1至4月的社保金差额(共计1080余元),否则就拿不到社保卡。
昨日,重庆晚报作者随刘小姐来到这家设计公司,见到了公司总经理向女士。向经理表示,刘小姐突然辞职,耽误了项目进展,员工应赔偿公司损失。她再次重申:刘小姐何时全额补齐社保金差额,何时才能拿到社保卡。
公司此举,是合理还是违规?
对此,重庆江北区人社局劳动监察科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有两处违规:其一,社保卡归员工所有,公司无权以任何理由扣押;其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即便要补齐今年1至4月的社保金差额,也应由公司和员工按相关比例共同承担,而非由员工单独全额承担。
该负责人表示,刘女士可到市社会保险局举报投诉科进行举报,区人社局劳动监察科也将及时介入调查。
补缴社保金差额你也可能遇到
其实,刘小姐遭遇的补缴社保金差额问题,所有员工都可能遇到。那么,什么是社保金差额?差额具体又是怎么算出来的?
问:什么是社保金差额?
市社会保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如今,重庆市不少企业将已出台的社会平均工资的40%,作为职工缴纳五险的缴费基数。但由于受统计时限,去年的社会平均工资往往要等到今年7月份才能统计得出而在此之前,企业通常只能按照前年的社平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然而,由于社会平均工资每年呈递涨趋势,新的社平工资通常会高于此前一年的水平,这时就须要补齐当年1-6月份的差额(新社平工资统计出台前),这就是社保金差额。
实际上,上半年离职的员工尤其明显,因为原单位会明确要求员工离职时补缴一部分保险金。而未离职的员工,也会在新社平工资出台之后被企业扣掉一部分薪水,用以填平社保金差额。
问:补缴差额的标准是什么?
根据文件规定:职工因调动工作、解除劳动关系等原因,需要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在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公布以前,各项社会保险费按不低于上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不高于上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核定缴费基数,结清费用。
缴的时候按社平工资的40%缴,为什么补的时候却至少按照社平工资100%来补?该负责人介绍,这是因为员工离职之后,其各项保险金不再结算,所以就必须在其到新单位之前把新增的保险金补齐。设定最少按100%的比例补缴,可以保证补缴金额达到国家规定下限,否则参保人的相关信息将不能录入社保系统。
按照100%来缴,可能会超过缴费标准,这没关系,超过部分金额会划入参保人账户,收益的终是参保人。该负责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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