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老赖人民被限制高消费

近日,记者从济南某区法院获悉,法院发布了首批限制执行人员高消耗的10项命令,其中包括九家被执行公司和一名被执行人,如济南汉章密封有限公司,发布限制令是为了阻止老赖人民,迫使他们主动履行义务,最大限度地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该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对记者说。据了解,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10月1日实施以来,济南市发出的首批限高令。
我们一起来看看相关的工作人员怎么说,法院执行委员会负责人表示在决定是否采取措施限制高消费时,法院主要考虑该人履行义务的态度和能力。被执行人拒不申报财产或者虚假申报的,拒绝与法院合作查房或者逃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法院将考虑限制高消费。
据报道,济南汉章密封有限公司在法院有30多个执行案件,其中一个涉及93个申请人,执行金额超过680000元。几天前,法院对公司负责人提出了高消费限制令。根据该指令,在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前,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不得有以下以单位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据报道,鲤城法院将利用法院滚动电子屏幕,以宣传受限制的高消费的10个老赖,同时欢迎群众监督他们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违反限制高消费秩序的,经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经鉴定后,给予拘留、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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