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师傅员工状告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败诉

康师傅公积金案员工败诉 市公积金中心终审胜诉,中心表示仍将帮助员工追回被拖欠的公积金 广州顶益食品有限公司14名员工状告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不作为一案终有结果,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月20日作出终审判决,中心胜诉。昨日,中心举行新闻发布会称,仍将想尽一切办法帮助职工拿到拖欠的公积金。 中心胜诉顶益至今未补缴2004年5月,台湾康师傅控股的广州顶益食品有限公司14名员工向中心投诉称,顶益从1999年起就没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
2004年6月,中心向顶益发出,顶益未按通知办理。当年8月23日,顶益为14位员工缴纳了自2004年7月起的住房公积金。2004年9月,中心向顶益发出,要求顶益在2004年9月27日前为14名员工补缴1999年以来的住房公积金,否则处1万到5万元的罚款。顶益没有按期补缴。
随后,14位员工以市公积金中心不作为为由向越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04年11月16日,越秀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称,中心构成不作为。中心不服判决于11月30日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今年5月20日,广州中院作出终审判决,认为中心一直在履行法定职责,没有不作为。这就意味着14名员工败诉,更让他们无奈的是,顶益至今未为其补缴公积金。 顶益员工 已给中心足够时间 14名员工对此结果不满意,“一审判决称通知书不具可执行性,其实是只有几个月的工资基数有争议,我们说按当年的工资水平计算,或者干脆不要了,只要顶益补缴就可以了。顶益一直没补缴,拖着。” “我们已经给中心足够时间了。”从投诉顶益到二审判决,正好一年,14人认为:“一年里办什么事办不下来?时间还不够?”顶益和中心对此均未作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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