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误导老人盲目买保险;保险公司:退保有损失
“我妈妈前几年先后在4家保险公司买了共20多万元的理财型保险,收益只比现在的1年期定存多一点,我觉得她被骗了”。市民张女士昨日向记者反映她母亲被销售误导买保险的事。
记者了解到,在2010年11月银监会发文“保险人员不得驻点银行卖保险”之前,存款变保单、免费储蓄加保障等误导销售现象非常普遍,这也是保险投诉的重点问题。对此,律师提醒市民,下单之前最好先看清合同,不能单凭营销人员的口头承诺做决定。 张女士: 熟人推荐买保险 合同未看已后悔 “保险合同我都看不明白,更何况我妈妈。”张女士介绍说,她妈妈买的这4份保险缴费期不同,有的3年,有的5年,到期时间各不相同,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和当时银行的人承诺的比银行存款高很多的收益完全不符。
她仔细看过那4份保险合同,很多条款都看不太明白,在拿给专业人士咨询后才发现,如果中途退保会有损失,现在她只好等到期再去拿钱。“如果拿这笔钱去做别的投资的话,收益早就不只现在这个数了。”她气愤地说。 张女士母亲的这笔钱原本是买银行的,到期拿钱时不知道怎么继续投资,银行大堂经理就先后向她推荐了多份理财型保险,并说收益会很高。由于经常在银行出入,她和大堂经理已经很熟,所以没有仔细看合同就买了,“当时我妈妈就是相信熟人不会骗她。”
记者采访中发现,其实理财保险合同一般都清楚列明了每一年的缴费情况、保单现金价值、退保程序等基本信息,但因为保险较为复杂,尤其是理财型保险牵涉到一些财会知识,因而市民要么基本不看合同,而只是相信营销人员的说法,要么看了也是一知半解,直到想取钱时才发现不对劲。
保险公司: 退保有损失看清再购买 对于销售误导,一保险业内人士坦承,行业中确实有一些保险营销人员没有向消费者做详尽的解释,只是简单夸大收益,“尤其是冲业绩的时候,为了短时间内拿更多的单,不会像平时那么仔细地介绍、解释。”而这种短视的做法在解决了当时的业绩压力后,也给他们之后业务的开展带来难度。
为免买了后悔,一中外合资保险企业营销人员提醒市民,在购买保险产品后,一定要好好看保险合同,看自己的权利在哪里,充分利用好10天的犹豫期,“犹豫期内退保的话不需要手续费。”
值得注意的是,保险营销人员常常会向消费者演示收益,比如5年或10年之后收益有7%或8%,可其实除了固定在合同中列明的收益外,实际能拿到多少钱要看保险公司当年的投资情况,市民一定要仔细看合同。 保险理财顾问还提到,保险理财产品时间成本较长,中途若发生变故要退保的话,只能拿到保单的现金价值,而保单现金价值是低于已支付保费的。因此,如果是短期需要用钱的,就建议不要选择投资型保险产品。
律师: 合同看不懂要多问 保险营销人员或者大堂经理的销售误导算不算欺诈呢?广东凯坤律师事务所律师钱秀平认为,在保险合同已经清楚说明的情况下就不存在欺诈,而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营销员当时是否有明确这是一份保险、是否告知中途退保会有损失、是否告知会直接从银行卡扣钱等重要信息。
“别说普通市民,就连我要看明白这类合同都要不少时间。”钱秀平提到,也有朋友向她推荐一份理财型保险,这类保险不仅合同条款多,还涉及一些财会知识,她当时看和计算花了将近一个小时。她说,几年前银行这类的业务比较多,往往在短短的解说之后就要让消费者做决定,时间很仓促,有时消费者根本还没搞清楚状况,尤其是老人一般都不懂。
为免造成经济损失,钱秀平提醒,市民若当时没看懂合同一定要详细问,如果营销人员解释了也不懂,就最好不要匆忙下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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