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新农合缴费不得捆绑购买商业险

近日,有村民反映称,邯郸县南堡乡南堡崔村等村庄,正在进行新农合缴费工作。与往年不同的是,除了缴纳每人每年的110元新农合费用外,村民们还被告知要缴纳一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附加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补充保险,标准为每人每年20元。
对此,不少村民表示买得有些不情愿。村民:新农合捆绑商业险,不合理大约一周前,南堡崔村开始进行2015年度的新农合费用收取工作。村民李清江说,依照政策,今年每人需要缴纳110元。对此,大家没有疑问,因为他们从很多渠道都知道了这个标准,国家还有相应的补贴,毕竟是惠民政策,他们都很欢迎。 但是,村民还接到通知称,必须同时购买20元的意外伤害险,否则,将不收取新农合费用,即便缴了,如果没有附加的意外险,新农合将不会正常报销。李清江等村民说,虽然钱不多,但他们想弄明白,这个冠以新农合前缀的保险,究竟是个什么来头?为什么非要捆绑着新农合一块儿收取。
12月18日,记者看到了李清江缴费的两张收据。从外观上看,两张收据大同小异,只不过新农合专用收据写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并盖有公章。另一张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附加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补充保险收据,除了写明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补充保险费的名目,并没有公章。收据下方印有农村保险优质惠民服务活动办公室监制字样。村民说,这不就等于是一张白条吗?这个所谓的 办公室是个什么机构?南堡乡:按照村民的观点,附加的意外险定有猫腻。记者联系了南堡乡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并不讳言接到过村民的类似反映,称意外险与新农合是两回事,之所以让村民发生误会,是因为时间上赶巧了。工作人员解释,附加的意外险出于自愿原则,并非强制购买,这个保险能够弥补新农合之外的医疗费用报销,减轻农民医疗负担,对村民是比较好的保障,是全县推广的一件好事。但她不知道村民缴纳的20元归于何处,收据显示的办公室她也不清楚。据记者调查,除南堡乡之外的其他乡镇并未强制推行此举,不少村民在没有购买意外险的情况下,很顺利就办理了新农合的缴费事宜。新农合管理中心:与己无关,不得捆绑对此,记者致电邯郸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对方坦诚,他们近日也接到了南堡乡村民的反映,可以明确的是,这个保险费用与新农合无关,收取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捆绑,村民只需缴纳110元即可,而且不会影响新农合正常使用。同时,新农合管理中心没有收据上显示的办公室的机构。采访中,记者找到了一张名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附加意外伤害住院补充保险的宣传单,落款正是前述办公室。其对参保范围、缴费标准、参保方式、补偿范围等给出了明确说明。根据宣传单留下的咨询及报案电话,记者拨打后得知对方是一家商业保险公司,这份意外伤害险是一份商业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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