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目标任务在我市提前超额完成
截至12月上旬,清镇市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征缴金额达1174.9万元,占目标任务1168.45万元的100.55%;完成参保16.3万人,占目标任务16.28万人的100.12%,清镇市社保局主要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年度目标任务提前超额完成。
一是业务培训与强化政策宣传相结合。清镇市社保局积极组织基层经办人员各类政策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经办能力。
另一方面,通过媒体宣传养老保险政策,积极组织乡利用赶集日广泛宣传;为身患重病、残疾或60岁以上尚未参保人员进行上门咨询服务,帮助老、病、残等群体实现参保。
二是开展调查研究与强化目标管理相结合。深入乡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工作开展情况,找准影响扩面工作的主要问题和成因,积极调整工作思路,找出具体解决的方法和措施,有力推进参保扩面续保工作。
与此同时,及时将贵阳市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分解到各乡并签订目标责任书,增强责任意识,实现目标任务齐抓共管的良性工作格局。
三是强化目标督查与基金监管相结合。为切实提高乡对目标任务的重视,市社保局定期组织乡分管领导和人社中心负责人召开目标推进调度会议,采取“一月两报”的形式,及时通报乡目标完成进度,实现增比进位。该局分管领导和科室人员积极深入乡开展目标督查,及时分析存在问题,采取切实可行工作措施按时间推进目标进度。与此同时强化基金监管,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做好乡业务经办的管理和指导,防止基金跑、冒、滴、漏,确保基金安全。
四是精简业务经办流程与创新工作机制相结合。在政策规定允许范围内,积极精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相关业务经办流程,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委托银行代扣代缴费用”和发放“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手册”工作,两项工作的开展,在推进全市城乡居民参保续保上取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工作机制的创新,工作渠道的拓宽,增强了城乡居民的参保续保积极性,实现了“要我参保”变为“我要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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