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开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审理“绿色通道”
9月26日上午,海南澄迈县人民法院交通巡回法庭和澄迈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事故调解室在县交通管理大队正式揭牌成立,这也标志着澄迈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审理“绿色通道”顺利开通。
县委常委、公安局长王雷,县人民法院院长符宣今出席揭牌仪式,并为澄迈县人民法院交通巡回法庭和澄迈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事故调解室成立揭牌。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澄迈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流物流大幅度增长,交通事故数量不断攀升,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更加复杂多变,为方便人民群众申请交通事故损害的赔偿和诉讼,及时受理、调解和审理由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高效的将经济调解与民事审判相衔接,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下,县公安局与县法院相互协作,在县交管大队挂牌成立交通巡回法庭和事故调解室,开辟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调解、诉讼、赔付的“绿色通道”,为当事人提供损害赔偿的 “一站式”服务。
王雷强调,交通巡回法庭和事故调解室的成立,顺应了当今社会交通事故频发、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与日俱增的趋势,回应了广大群众渴望人民法院诉讼法律援助的需求和愿望。他要求交通管理大队要与县法院巡回法庭审理人员密切加强联系与配合,互相协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合力,坚持在调节过程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和道德教育,着重开展公民意识教育,提高群众的法律素养和道德素养,结合调节实例有针对性地宣传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工作实效性,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符宣今在致辞中表示,开展交通巡回法庭审判,不仅为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提供公正、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服务,也为法院拓展诉调对接渠道,构建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提供了有效的平台,希望交通巡回法庭的干警们以此为契机,坚持“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严格要求自己,践行司法为民,注重司法文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积极与交管大队的干警沟通,努力把交通巡回法庭办成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巡回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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