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322”重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挂车负全责赔偿1000万
昨天上午,在与漳州地区部分货运企业负责人的一次座谈会上,漳州高速交警支队以介绍典型案例的方式首次对外公布“322”重大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情况,认定此次事故中,挂江西牌照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对该事故负全部责任。
今年3月22日中午11时25分左右,厦蓉高速公路龙岩往漳州方向14公里长下坡和溪路段,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因刹车失灵,先后碰撞一辆小轿车、一辆卧铺大客车和一辆大货车,造成12死34伤。
座谈会中,漳州高速交警支队事故科的发言人介绍,近日,高速交警依照法定程序,对“322”重大交通事故做出事故认定,认定挂江西牌照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对该事故负全部责任。
据介绍,事故主要原因有三肇事车辆超载;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经有司法鉴定资质的机构对事故车辆拆检,发现车辆制动系统存在安全隐患;驾驶员没有按驾驶操作规范的要求,在下长坡过程中,由于频繁制动,致使制动轮毂温度过高,产生热衰退,最终导致制动失效,酿成惨重后果。
此外,导报记者从多方了解到,“322”事故中,肇事方所需要承担的总赔偿金额高达1000万元左右。目前,政府相关部门和漳州高速交警仍在积极协调相关责任人、单位处置善后事宜。肇事车辆司机别必波,32岁,湖北人,因为右脚脚踝、盆骨严重受伤,目前仍在漳州市解放军第175医院接受治疗。妻子郑菲一直在照顾他。
据别必波回忆,发生碰撞前,他的半挂车刹车已经失效走了一两公里,“当时的时速将近110公里”。他说,曾试图通过撞击道路的中央隔离栏,减缓速度。“但隔离带的水泥墙很坚固,马上被弹了开来。”别必波说,当时他非常紧张,但仍清晰记得自己狠狠撞上一辆大巴车,事故发生后他晕厥了过去。
“这么多人因为我死了、受伤,我非常非常内疚。”别必波说,事故发生后,他3天3夜没有睡过觉。车辆确实存在超载,“但这是公司要求的,我也不想多载”。他说,发生事故那次,是他第4次走这条“魔鬼路段”,在此之前,公司没有任何人向他提过这个路段的危险性。妻子郑菲表示,别必波是家里最主要的劳动力,上有两位60岁的老人,下有还没断奶的孩子。而从伤情来看,他以后可能再也不能开车了,不知道一家子以后怎么过。
昨天上午,漳州高速交警与十几位漳州地区的货运企业负责人面对面座谈。
据了解,4月23日至25日为全国整治货车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日,从5月1日开始集中开展“大整治”行动。以后每月10日、20日为全省整治货车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日。整治的对象为重型货车、挂车、工程运输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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