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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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末晚上,我和妻子驾私家车从郊区往市里赶,路上遇到了红灯,由于天黑看不清楚,路上车又少,就想闯过去,谁知差点与一辆正常行驶的黑色桑塔纳相撞,我急忙转方向盘,不幸撞到路旁的一棵树上,损失惨重,我妻子也被送进了医院,对方的车倒没什么大碍,事故责任认定书中,我被认定要负全责。我们双方都上了交强险。请问,我能得到赔偿吗?
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刘辉解答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你作为被保险人、车上乘员,不能从你自己上的交强险中获得赔偿,但作为对方车辆车上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受到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可以从对方上的交强险中受益。虽然在事故中你要负全责,存在重大过错,但交强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对方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都将对你予以赔偿。
根据中有关责任限额的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保险公司会针对你的具体情况予以赔偿。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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