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男子交通肇事被判赔偿;撞墙高呼不想活了
7月16日上午,济源市法院执行局突然传来一阵叫嚷声“我不活了,让我去死!”
循声望去,只见法院执行局法官曹英涛和武建光的办公室里挤满了人,一名20多岁的年轻男子情绪激动,一边高喊“我不活了”,一边起身欲向墙上撞。几名执行干警急忙伸手拦住,将该男子摁坐在一个简易沙发上。这时,执行局负责人王备战闻讯赶到现场,边劝解该男子不要激动,边向案件承办法官曹英涛了解案情。原来,男子翟某是济源市轵城镇人,现年29岁,是一起交通肇事案的被执行人。2011年12月21日,翟某骑电动车撞上赵某的人力三轮车,造成赵某受伤。该案经济源市法院一审判决,由翟某赔付赵某27702.28元。今年5月13日,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翟某和申请人赵某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翟某于7月10日前给付赵某现金1.7万元。7月15日,翟某到法院履行执行义务,承办法官告知翟某按照法定程序交完现金就行了。但翟某坚持当面把钱交给申请人。法官遂通知申请人赵某到庭,但赵某到庭时翟某却早已不知去向。
7月16日,承办法官电话通知翟某到法院履行执行义务。翟某到庭后情绪激动,为防止发生意外情况,法官劝翟某平静下来。翟某不但不听,反而情绪更加失控,边高声叫嚷,边朝法官办公室的隔墙上撞去。执行法官还没来得及阻挡,只听“咚”的一声,办公室的石膏板隔墙上被翟某撞出了一个窟窿。见状,执行法官急忙把翟某拉过来。这时,办公室的人越聚越多,翟某试图再次撞墙时,被法官迅速控制。
王备战待翟某情绪稳定后,告知翟某要及时履行法律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0分钟的心理疏导,这位“撞墙哥”主动履行了执行义务,心平气和地走出了法院。
据承办法官介绍,翟某认为自己不该赔付赵某那么多钱,因此在执行中闹情绪。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