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650
去年夏天,一场车祸让4岁的女娃永远失去了年轻的爸爸。这场车祸中,女娃的父亲朱某因没戴头盔骑行二轮摩托车,在避让老杨无证驾驶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时不幸撞上路灯杆和树干丧命。昨天,慈溪法院审理了此案。
2014年7月8日晚上10点左右,朱某像往常一样骑着一辆二轮摩托车去上班。在途经慈溪七塘公路时,突然遇上老杨驾驶的三轮载货摩托车,老杨的三轮摩托车打着右转向灯却来了个左转弯,直冲朱某行驶的车道。朱某在避险的过程中,连人带车先与道路南侧路肩上的路灯杆相碰撞,后又撞向路边树木。
事故发生后,朱某被送入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死亡。8月1日,交警作出交通事故认定:老杨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未按照规定让行,肇事后未保护现场,应承担本起事故的同等责任;朱某未佩戴安全头盔,遇险情采取措施不当,应对本起事故负同等责任。
年轻的朱某不幸身亡,留下年仅4岁的女儿和一对上了年纪的父母。朱某的家属向法院起诉要求老杨承担50%的赔偿责任,即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共计36万余元。因为事后老杨已向朱某家属支付5万元,所以家属要求老杨再支付费用31万元。
昨天,慈溪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老杨未按时出庭。不过法院根据交警对事故的认定,最终判决:老杨赔偿朱某家属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共计34万余元,扣除已支付的5万元,尚需赔偿29万余元。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