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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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盐池县法院审理了一起六旬老汉为躲避两辆轻型货车倒车而摔下路沟致伤的案件,该案最终由保险公司和两位司机达成和解协议,目前双方均已积极履行。
家住盐池县的六旬老汉高某干完农活后步行回家,前方驾驶员官某某和高某某正在一前一后倒车,高某眼看着货车挤过来便朝后躲去,不小心竟然摔倒在路边的沟渠里,导致其左膝受伤。盐池县交警大队认定,驾驶员官某某和高某某负同等责任,高某不负责任。后高某住院治疗花费医药费等共计3.23万元,官某某和高某某均在某保险公司处投保,但保险公司却拒绝理赔。该保险公司认为高某于事故发生后二十几天才住进医院,且医院诊断其伤情为陈旧性骨折,与该次事故无直接利害关系,拒不理赔。
该案诉至法院后,双方情绪激动,高某至今腿脚行动不便,而司机官某某、高某某因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将面临一大笔赔偿款,二人均表示不能接受。法官了解案情后,积极与保险公司理赔部负责人沟通,组织数次调解,并专门向医院骨科专家咨询,在确认高某伤情的确是因该次事故加重受损的事实后,保险公司终于同意进行部分理赔。承办法官又极力说服驾驶员官某某和高某某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而高某也考虑自己有陈旧性伤情,自愿放弃部分赔偿。最终三方达成和解协议,目前高某已经拿到部分赔偿款。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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