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公安局公安民警团体意外伤害

受常州市公安局的委托,对常州市公安局公安民警团体意外伤害(附加重大疾病)保险进行公开招标,已于2013年11月22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因需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故相应修改投标人资质要求,并延长报名时间。
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常州市公安局公安民警团体意外伤害(附加重大疾病)保险招标项目 ,常采公[2013]157号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并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在常州市设有授权经营服务机构的保险公司。具有合适、固定的经营场所,能提供上门服务; 3、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业绩,没有有损其经商声誉的记录,具有独立履行合同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 投标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时间和地点。 1、时间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11月22起至2013年12月6日下午200截止的正常工作时间,地点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常州市晋陵中路593号)二楼205采购二科。 2、投标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报名资料(原件供审核)报名申请书一份,格式自定;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报名条件中要求的各项证明资料;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上述资料缺少任何一项均不得通过资格审核,以上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均需带原件备查。
通过资格审核的由政府采购中心发放招标文件,同时投标方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由投标人自行将投标保证金交至下列账户,并持相关凭证到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科换取相关收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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