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保险业再获重量级政策支持八大政策助推改革
作为全国首个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深圳保险业特别是前海保险业的改革创新,再次获得重量级的政策支持。作为全国首个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深圳保险业特别是前海保险业的改革创新,再次获得重量级的政策支持。
记者昨日从“前海金融创新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政策宣讲会”上获悉,中国保监会19日正式出台了“支持深圳(前海)保险业改革创新”的八条具体政策,将深圳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实践推进到一个新层面。政策利好的落地,势必为深圳保险业改革创新再添新动力。目前,保险机构正加快向前海的聚集,注册在前海的保险法人机构数量已有4家,另外有8家保险中介公司,总注册资本达135.35亿元,是国家级战略平台中保险总部机构最多的。记者昨日采访获悉,已获批准的八大政策主要包括:一是进一步拓宽保监会与深圳市的合作领域,将支持前海开发开放和深化深港合作作为深圳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是丰富和完善深圳保险市场体系,支持在前海设立自保公司、相互制保险公司等新型保险组织以及航运保险、责任保险、健康保险、养老保险等专业保险机构;推动前海建设再保险中心,支持设立各类再保险机构及为保险业发展提供配套服务的专业机构。
三是支持深港保险融合发展,积极探索深港两地保险市场在产品、服务、资金、人才等领域互联互通的方式和途径。四是研究在CEPA框架下适当降低香港保险公司在前海设立机构和开展业务的准入要求,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保险经纪公司在前海设立保险代理公司;支持更多保险机构利用香港市场拓宽资本补充渠道,在境外设立机构并开展人民币保险业务。五是支持深圳保险机构开展保险资金运用创新,探索保险资金境外投资试点,进一步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和范围。
六是支持在前海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创新,鼓励开展与互联网金融特点相适应的保险产品、营销、服务以及交易方式创新,培育互联网保险新业态和新型要素交易平台。七是支持符合条件的深圳保险机构试点开展短期出口信用险业务,为实体经济发展和进出口贸易提供融资便利和风险保障。
八是支持在前海探索保险监管创新,建立更为紧密的监管联动和保险改革创新研究长效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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