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张家港一对夫妻用保险粉泡毒豆芽获刑
一对经营蔬菜大棚的夫妻,利欲熏心之下,竟然雇人用俗称保险粉的有毒粉末泡豆芽并予以销售。近日,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案件,判决施某、朱某夫妇二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人罚金五千元。一对经营蔬菜大棚的夫妻,利欲熏心之下,竟然雇人用俗称保险粉的有毒粉末泡豆芽并予以销售。
近日,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案件,判决施某、朱某夫妇二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人罚金五千元。施某、朱某来自安徽凤台,来张家港落户后,以经营蔬菜大棚为生。两人辛苦忙碌一年,发现收入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丰裕,有些气馁。时间一长,二人决定铤而走险,通过旁门左道来赚钱。
夫妻二人想起了以前在老家看到别人用保险粉泡豆芽、豆芽个个根茎粗壮、豆瓣肥厚的方法,而张家港市民都喜欢吃豆芽,这样岂不是自家的豆芽销路大增、利润可观吗?二人一拍即合,马不停蹄购进各种药粉,调制成保险粉,还雇佣了一对兄弟专门用这种粉末弄成的液体浸泡黄豆芽和绿豆芽。2013年7月至2014年4月间,施某、朱某用保险粉浸泡了大量豆芽,销往了蔬菜批发市场,并最终走到了市民的餐桌。二人收入一下子多了起来。正当二人扩大经营,赚更多黑心钱的时候,施某、朱某被周围的群众举报。2014年4月14日,公安机关对施某、朱某的蔬菜大棚进行了突击检查,查获了不明粉末和液体3瓶,以及尚未出售的有毒有害绿豆芽、黄豆芽2000余斤。
经鉴定,上述不明粉末、液体以及豆芽中均检测到了禁止用于食品生产的有毒物质。民警当场将二人抓获。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专门来到了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了解有关保险粉的情况。经过咨询,保险粉是一种工业用漂白粉,可以用A、B粉剂、多效豆芽增白剂、黄粉、黄豆芽粉剂1号等多种粉剂调配而成,因含有毒素,禁止用于食品。如果长期摄入该粉,会损伤中枢神经,并有致癌可能。承办法官还审问了为施某、朱某浸泡豆芽的兄弟俩,据该二人交代,用保险粉漂洗过的豆芽菜的确比较好看,卖相好,特别容易卖出去,但浸泡的时候有一股刺鼻的味道,用手直接去拿还会有烫手的感觉。法院在充分了解了案情后,于2014年9月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并当庭予以宣判。
法院认为施某、朱某的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属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夫妻二人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最后,法院对二人做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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