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大农委专题调研农村养老新农保应建立稳定增长机制
武汉市人大农委专题调研农村养老新农保应建立稳定增长机制2011-08-0515:12湖北省武汉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近日听取和审议了武汉市人大农村委员会《关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推进工作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虽然武汉市新农合和新农保覆盖率达到了近七成,但农村依然存在养老标准低、看病贵看病难、老人孤居情况普遍等问题。据了解,武汉市人大农委此次调查历时两个月,共走访了武汉市7个区36个乡镇71个村163名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其中70岁以下的老年人占47.9%,70岁至79岁的老年人占46%;患有高血压、糖尿病、中风、癌症、哮喘等重症疾病的老年人有102人,占62.6%,具有简单劳动能力的老年人有52人,约占31.9%。八成自费养老或子女供养根据武汉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试点办法的规定,参保老年人每月可领取100元的生活补贴费用,约占农村老年人月均基本生活支出的20%,但这一标准仅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标准的10%左右。
另外,维持老年人基本生活支出的80%仍需依靠自己的劳动和子女供养。在接受调查的163名老年人中,52名老年人的基本衣食主要依靠其自己劳动和每月100元的社会养老保险金维持,其他老年人则主要依靠子女供养和社会保险。此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目前还没有建立起与物价上涨相适应的增长机制。对此,武汉市人大农委建议,武汉市区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提高新农保工作的保障标准和服务水平,应当参照城镇职工养老标准年均10%的增长机制,切实建立一种稳定的、不低于CPI上涨的养老标准增长机制。定点医院药价虚高看病贵在调查中,武汉市人大农委发现,由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够完善,新农合还存在制度体系上的缺陷,致使体弱多病的老年人的医疗费用主要由家庭负担。调查报告称,农村养老医疗费用大,医疗支出占生活支出的70%以上,且多为自费。
根据统计分析,被调查的163名老年人2010年平均医疗费用支出为2200元,其中自费支出为985元,占到基本生活费用支出的35.2%。武汉市人大农委称,农村各家庭因财力和经济状况的不同,生病的老年人“小病拖、大病扛”的现象并不少见,甚至还有一些有病不医的现象。调查发现,在现行的农村医疗合作制度下,医疗报销程序十分繁琐,而且报销实际比例远低于理论比例,定点医疗单位虚高的药价抵销了新农合的报销比例。对此,武汉市人大农委建议,应当进一步规范新农合定点医院内部管理,提升新农合医疗服务质量,压缩定点医院医药和诊疗成本,通过深化新农合医疗体制改革的办法,促进新农合实际报销比例的有效提升。九成家庭由老人留守照料调查报告称,年轻人外出打工挣钱,老年人和小孩儿在家留守是武汉市90%农村家庭的主要特征。被调查的163名老年人中,有23名老年人属于无子女的孤老,他们基本能享受民政部门的集中或者分散养老政策,基本生活能够得到保障;在有子女的140名老年人中,孤居老年人有98名,占到七成。
子女外出务工等因素也使得农村老年人精神娱乐活动匮乏。武汉市人大农委专门对农村老年人的闲暇生活作了调查,发现大多数老年人除了看电视、打麻将外,别无他选。他们的这种生活被形象地形容为“出门一把锁,关门一盏灯”。对此,武汉市人大农委建议,政府应当大力支持和引导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养老事业,不断建立、发展和完善家庭、政府和社会多层次的农村养老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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