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二孩”孕产妇享补助
法制晚报讯目前,本市已推出所有符合条件的孕产妇产检及产后访视补助项目,已参加生育险、公费医疗的孕产妇按原渠道报销,不重复享受该政策。
昨日,市卫计委老年与妇幼卫生处联合发布“北京市妇女保健政策知识”。24-28岁是妇女妊娠的最佳年龄,但随着“单独二孩”生育政策的实施,高于35岁即高龄的孕妇势必增多,生育对母亲和胎婴儿的风险明显上升。
高龄妇女在准备生育时应在怀孕前半年进行孕前保健;定期进行孕期检查,发现异常要及时治疗或终止妊娠;高龄孕妇为产前诊断对象,在孕15-20周不做唐氏筛查,直接进行羊水穿刺。孕20-24周做全面的超声检查,排除胎儿畸形等。
目前,本市各家分娩医院均有能力处理正常孕妇的分娩,选择医院应就近,否则一旦出现紧急状况往三甲医院跑可能会延误处理。
北京已推出孕产妇5次产前检查和2次产后访视补助这一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补助对象可按就近服务原则,选择产前检查服务机构和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提供5次产前检查和2次产后访视服务。补助对象如有高危因素,需酌情增加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服务次数,增加费用自理。
孕产妇提前垫付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费用。在享有规定孕周和补助项目范围内的5次产前检查、2次产后访视服务后,自分娩之日起60天内,将5次产前检查和2次产后访视的门诊收费专用收据(原件)返回建档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经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审核、存档后领取补助。逾期60天不领取补助金的,视为自动放弃。
市政府为本市户籍准新人免费提供规定项目的婚前医学检查及卫生咨询、指导服务,免费金额达480元/对,检查项目除常规的体格检查、生殖系统检查外,还包括胸部数字化摄影、血常规检查、尿常规检查、梅毒筛查、艾滋病病毒(HIV)抗体筛查、血转氨酶和乙型肝炎病毒血清学标志物检测、女性阴道分泌物滴虫、假丝酵母菌检查。
想享受免费婚前保健服务的准新人,可向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咨询。
此外,凡在北京二级及以下具有助产资质的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农业户籍孕产妇,均可享受住院分娩补助,补助人均600元。对农村低收入家庭中的孕产妇,在享受住院分娩财政补助及新农合补偿后,剩余部分还可按北京市贫困孕产妇生育救助有关规定及各区(县)的相关政策享受救助。
(原标题:“单独二孩”孕产妇享补助 提供5次产前检查和2次产后访视服务 已参加生育险、公费医疗的 不重复享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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