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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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为 《意见》)现已正式印发,并开始施行。6月26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今后,我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并轨,无论从缴费档次、财政补助标准到养老金待遇水平都将实现统一。
满足三条件可按月领取养老保险
凡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并在我省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即可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另外,要强调的是,城居社保或新农村社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参保人员,在《意见》印发之日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意见》实施之月起,可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迁户、死亡,账户余额可转移、继承
缴费期间,参保人员因某种原因进行户籍迁移或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若参保人员在待遇领取期间死亡,养老金将从次月起将停止支付。其家属也可依法对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进行继承。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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