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参保地将适当降低对异地就医结算的支付标准
近日,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卫计委联合下发《关于完善自治区内异地就医结算工作的通知》,明确就遏制异地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采取措施,加强对异地转诊的管理,适当调整对异地就医结算的支付标准,参保地将适当降低对异地就医结算的支付标准。
随着阿勒泰市市民探亲、旅游等外出活动的增加,外地就医医保如何报销,享受哪些医保待遇,越来越受到市民的关注。近几日,多名市民及网友打来热线电话或留言咨询此事。11月14日,就此事采访了阿勒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据了解,阿勒泰地区异地就医报销比例并未降低,为实现阿勒泰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自治区境内异地就医的即时结算,规范异地就医结算服务管理,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阿勒泰地区制定了《阿勒泰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办法》。
阿勒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研员负责人表示:“该办法法出台后即2012年10月实现了职工医疗保险在乌鲁木齐市异地住院以及全区范围内异地普通门诊、异地药店的即时结算,同时实现了全疆范围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异地住院、异地普通门诊、异地药店工购药的即使结算。”同时,阿勒泰地区还与陕西、海南、四川等省实现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给参保人员在疆内外就医带来了极大便利。
该负责人说:“阿勒泰地区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比例是按照医院等级不同核定支付标准的,异地就医结算待遇和本地没有区别,但是没有按照正规程序转诊转院的基金不允许支付。”
据悉,参保人员申请异地就医结算时,首先要到当地社保局领取异地居住退休(内退)、外派工作人员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申报表,填好个人相关信息,在新居住地确定好3家符合规定的医院后,再由这3家医院及居住地社区、原单位等在表格上盖上公章即可。申报表贴上近期免冠照片后交原居住地所属社保局一份,参保人员自己留档一份即可。随着地区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惠民力度的进一步加大,今后,将有更多的医保定点医院进入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医院行列,为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提供更多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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