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将开展社保费缴交检查;公示欠保失信用人单位
据《劳动报》报道,市、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近期将联手市、区县总工会开展社保费缴交专项行动,对《社会保险法》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这是记者从日前召开的社会保险费征收稽核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联动机制联合工作会议上获得的消息。会议透露,专项行动将重点检查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对欠保单位督促补缴社会保险费,对欠保并未按时足额补缴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将通过实施银行划拨方式予以强制划拨,进一步发挥依法强制征收的作用。同时将对欠保失信用人单位予以公示,并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平台。
社保征收监督联动机制已建立 2011年施行的《社会保险法》,通过立法对劳动者在生老病死以及工伤、失业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全面发展进入法制化轨道。严格遵守和执行《社会保险法》,依法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是每个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然而,用人单位欠薪欠保问题时有发生,有的甚至酿成群体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今年1至9月,在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参与的群体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调处化解中,欠薪欠保企业占41.7%。
为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险法》的贯彻实施,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征收管理处、审计稽核处与上海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经研究商讨,一致同意建立社会保险征收稽核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联动机制,双方通过建立工作例会制度、联络员制度、联合工作制度、信息共享和联动处理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查处,规范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行为,形成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工会组织之间优势互补、相互协调、信息共享、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发展。
市、区县两级联动形成合力 本市社会保险征收稽核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联动机制的建立,是规范用人单位参保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
会议上,市总工会要求各区县总工会要主动加强与本区县社保分中心的联系,结合本区县的实际,建立相应的工作联动机制和联络员制度,形成市、区县两级联动工作网络,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规范用人单位依法参保行为,严厉打击各种恶意欠保违法行为,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执法环境。
按照会议部署,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区县总工会积极联手建立相关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市、区县两级联动工作合力,加强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监督执行,依法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劳动经济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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