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索赔如何不落空?
近日有不少保险消费者咨询,遇到自身权益受损时如何维权。对此,笔者咨询了广东省保监局,在此向广大消费者提供保险消费维权指引,以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目前市场上保险产品多样,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应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合适的产品,理性投保。广东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消费者“购险”前,不仅要了解保险的特性,还要学会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和赔偿处理条款,投保人需要弄清楚这份保险保什么、不保什么。“不要盲目听信部分销售人员口头介绍,公司出具的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等白纸黑字的东西更可靠,同时,应在阅读并了解保险条款后再签名。”该负责人称。保险是一种特殊的金融产品,一般兼具保障和投资功能的仅有人身保险产品。而《人身保险风险提示书》也详细介绍了保险特性和投保风险。与此同时,投保人应注意三个关键点。针对人身保险产品,首先应知晓:犹豫期后退保,投保人可能会遭受一定损失,有时损失可能较大;其次还需留意保单利益,因为保单利益可能是不确定的,如分红保险的分红、投资连结保险的收益,万能保险超过最低保证利率的部分等;最后还应该认真对待保险公司的回访,回访是保护投保人利益、防范销售误导的重要制度设计。要保留好“证据”。发生保险事故后,投保人应在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报案,后续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提供材料索赔,无论是亲自递交索赔材料还是通过4S店、销售人员等代为递交,都须要求保险公司出具索赔资料交接回执。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收齐索赔资料后,应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理赔决定,如需在30日内作出核定;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核定之日3日内需书面告知消费者;对赔付金额有异议的,保险公司需在60内对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依法维权,应有理有据,”广东保监局建议,投保人应注意获取和保留证据。“比如消费者察觉投保时被误导销售,那在维权时,就可尽量还原投保过程,回想投保时有无销售人员误导的书面、电子证据材料,保存好有关证据”,保监局相关负责人告诉笔者,同时,还可请求保险公司提供保单电话回访录音,核听保险公司回访是否符合有关法规规定。也可查阅保险公司有无寄送保单利益报告,因为诸如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分红保险产品,保险公司每年至少都要向投保人提供一份保单状态报告或红利通知书。除此之外,投保人利益受到侵害时,还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投诉、向广东保监局反映违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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