篡改检测报告骗保案例
为了获得更高的赔偿额,被保险人私自篡改伤残报告,这看似聪明的举动,其实已经触犯了法律。大家千万不要去如此“模仿”,以免“偷鸡不成反蚀把米”。胡某是个生意人,在生意场上,得失往往在一瞬之间。可能正是受事业的影响,他的风险防范意识特别强。2012年11月15日至2013年1月16日期间,胡某以其本人或者妻子薛某为投保人,先后向6家保险公司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购买了9分保单,保额共计人民币570万元。不想,到了2013年2月17日,意外真的发生了。胡某在出租房内因一氧化碳中毒昏迷被送至医院抢救,所幸命是保住了,可听力受损严重。之后,他向6家保险公司报案,并分别从2家保险公司获赔意外伤害医疗费和住院津贴费共计11000元。2013年8月5日,胡某到宁波市医疗中心医院再次进行听力检测。经检测,他只达到了七级伤残标准,距离他认为的“五级伤残”标准差了不少。为了多拿一些保险金,使检测结果达到司法鉴定的伤残要求和理赔标准,胡某采用Photoshop软件修改检测报告。之后,宁波市某司法鉴定中心依据错误的检测报告出具了“损伤程度已构成五级伤残”的司法鉴定意见。拿着这份报告,胡某向6家保险公司申请意外残疾理赔,以期获得人民币74万元。不过,就在胡某满心期待之时,保险公司经过理赔调查发现检测数据报告十分可疑,于是报警。最终,胡某被认定犯有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用“偷鸡不成蚀把米”来形容胡某或许正合适,只不过,为了骗得多一些保险金而要入狱6年的代价太过惨痛了点。本案中,胡某是个富有保险意识的人,他为自己和妻子投保人身意外保险的行为并无不当,这种风险意识值得我们借鉴。但是胡某在事故发生后夸大损伤程度,想以此获得更高额的保险赔偿就不那么明智了。就是这一闪而过的邪念,让他付出了意想不到的代价。胡某篡改检测报告的目的是为了达到“五级”伤残标准。据了解,我国的伤残标准可分为十级,最重的为第一级,最轻的为第十级,与人身保险伤残程度等级相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分为十档,伤残程度第一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0%,伤残程度第十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每级相差10%。从案例中推测,如果五级伤残可获得74万元赔偿,那么低两级(即七级伤残)所能获得的赔偿金额为近50万元,两者相差了24万元。当然,这并不是一笔小数目,可为了这24万元入狱6年,怎么想都是不值得的。实际上,在生活中类似骗保的事件也并不少见。比如明明自己伤残了,由于没有投保保险,假借他人名义索赔;又或是明明没有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可由于手头拮据、经济周转不灵,为了骗得高额的保险金赔偿,故意制造意外,不惜“自残”等等。这样的行为一经保险公司查证,别说保险金拿不到,反而会惹祸上身,构成欺诈行为,负上法律责任。严重者不仅会受到经济处罚,还会被判刑。因此,建议投保人、被保险人不要动此歪念,以免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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